近日,张家港市法院锦丰法庭调解室来了一位“非诉专员”,与驻庭调解员合力化解一起房产纠纷。
季某、王某与季某母亲姚某共有一套房屋,姚某享有50%份额。后姚某去世,家庭内部因上述房屋中姚某名下50%份额的继承以及季某、王某离婚后共同共有50%份额的分割发生矛盾成讼。因不动产权属复杂,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交织,家庭成员之间矛盾较深。为此,锦丰法庭特别邀请担任“非诉专员”的锦丰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与驻庭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半天时间的耐心调解,姚某父亲姚某甲自愿将其继承份额赠与季某,王某也同意将其与季某二人共同共有的50%份额折价归并给季某。在签订调解协议的同时,“非诉专员”同步向季某、王某、姚某甲办理了不动产变更登记所需的相关手续,完成“诉前调解+办证”一站式服务。次日,季某便领到了新的不动产权证。
2021年4月起,锦丰法庭推广“非诉专员”聘任制度。目前,共有“非诉专员”23人,涵盖村(社区)书记、网格员、派出所民警、驻村律师等,已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0余起。刘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