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旅游服务价格“狂飙”也应有“限速”
日期:04-20
□江苏经济报记者 金 彩
“五一假期准备去南京溧水玩,结果被1000多元的酒店价格劝退了!”近期,记者接到多位消费者的投诉称,南京溧水的几家如家酒店五一期间的价格从日常价的100多元一路“狂飙”至1000多元,不可谓不离谱。
按照消费者提供的线索,4月18日,记者在携程平台搜索其中一家如家酒店的低价日历时发现,4月27日前,该酒店每日低价房价格均为161元,然而在4月30日,酒店价格竟已涨至1071元。记者随即致电该酒店前台,酒店经理表示,涨价并非他们一家的行为,而是由于五一期间溧水将举办音乐节,区内酒店价格普遍水涨船高,公司后台根据流量监测自动调整了房价的结果。这样的调价幅度是否有章可循?记者随后致电携程平台。平台酒店管家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酒店拥有自主调价的权利,平台无法干涉。如果消费者觉得涨价幅度过高,客服部门也会反馈给平台酒店专员,由他们会同酒店进一步协商。
上述消费者的投诉并非个案。五一假期来临之际,旅游消费需求日益增加。数据显示,今年五一期间,国内整体旅游订单同比增长390%,国内机票预订量同比增长292%,住宿酒店预订量较2019年增长400%,文旅市场呈现欣欣向荣之势。然而,记者在近期调查中发现,随着出游的热度一起攀升的,是各大热门旅行目的地的住宿价格。以南京市为例,4月18日,记者在携程平台搜索4月29日至5月2日期间该市新街口地区三星级以上酒店的价格,结果显示几乎都在千元以上,而这些酒店的日常价格普遍都仅在300元-400元的范围内。放眼其他热门旅游城市,酒店价格也普遍以高出日常价格3-4倍的速度每日水涨船高。
如果说考虑到节假日激增的消费需求,数百元的涨幅尚能为消费者所接受,那么比成本价高出近十倍的定价显然已经超出合理区间,此类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多位律师。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爱全表示,酒店在节假日涨价,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关键要看地方政府是否出台了限价文件。若有相关文件,则需执行限价;否则,只要酒店明码标价,便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律师武正营同样认为,五一期间酒店服务供不应求,价格随之上涨,这种依据市场调节价格的行为本身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然而,酒店价格上涨,增加了消费者的支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因此,经营者应谨慎涨价行为。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律师建议酒店经营者不得实施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随意解除消费者网上提交成功的订单,如果因为价格上涨要随意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消费者损失;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为进一步规范相关服务行业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4月17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餐饮、住宿和旅游服务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明确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告诫书》特别提出,禁止哄抬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一假期临近,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相关经营者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消费者若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