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施晨蕾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日期:04-19
根据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施晨蕾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借款人孙玉荣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22)苏0509民初8161号民事判决书为准),依法转让给施晨蕾。具体债权明细如下,截至2023年3月9日:单位:元
序号 借款人 合同编号 本金余额 到基准合计 担保情况
日利息
1 孙玉荣 J1020210680215821 1000000 86137.691086137.69 详见(2022)苏0509民初
8161号判决书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晨蕾现公告通知该债权转让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已转让的事实。
债权受让人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上述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受让方联系人:凌律师 联系电话:13962569927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施晨蕾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