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 把握四个环节,稳步提升财会监督质效
日期:04-13
海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统筹监督力量,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一是有的放矢,精心谋划财会监督工作。年初围绕财政工作重点、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统一组织、全员参与、以监促改”原则,制定全年财会监督计划,明确14项监督检查任务,对监督工作质量、完成时限以及成果利用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将各科室的财会监督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范围,确保财会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工作有抓手。
二是注重实效,严密组织各项专项检查。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序时开展专项检查。实施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检查,促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标准化;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新增政府债券使用进度情况、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环保第三方服务费使用情况等7项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财税政策落到实处;从提升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出发,实施水务集团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专项检查,助其规范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
三是优化质量,常态实施会计信息监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作为财会监督的一项内容,发挥着基础性监督的作用。随机抽取市商务局、市妇联、市残联、实验中学等6家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往来款项、票据管理、账务处理、实有账户和零余额账户权限执行、资金拨付及其他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
四是提升效能,切实加强监督结果应用。针对财会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财政监督检查真查真改、不流于形式,真正起到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的作用。同时将财政监督结果与预算挂钩,将之纳入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分配的因素范围,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为有效化解收支矛盾、管好用好政府“钱袋子”、促进部门预算单位财务规范透明,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海 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