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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市场同样如此。我国2021年开始实施的“整县推进光伏”政策,对于在广大农村推进开发屋顶光伏电站不啻催化剂。然而,政策刺激了大批国企和大型上市公司入局,为了争取更大市场份额,低价或超低价竞标项目成为常态。中标的大企业利润微薄,大量中小企业被迫观望或退出,颇有些“丛林生态”。
大量金融资本蜂拥而入是表现之二。这些投资机构往往不仅限于融资服务商的定位,而是正在成为分布式光伏、海上风电产业链企业乃至地方政府背后的最新推手。通过各种方式炒作夸大政策与规划,画出远超现实的大饼,吸引社会资源加入其中,从中获得短期的高回报。去年以来,这两个领域的几乎所有大型招标项目、园区与会展论坛都有着金融资本机构活跃的身影。
表现之三,产业链上游长期存在产能超前扩张的冲动,尤其是关键原材料和装备环节,这种大幅扩产经常随价格短期飙升而来。光伏原材料多晶硅、风机核心装备主机和叶片,以及海上风机专用船舶等可谓典型。
消弭风险:从“真正走市场化之路”开始
实际上,我国新能源市场的“大跃进”已经历过多次。以海上风电为例。从2010年我国首个项目“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投产,到当前累计装机超过26吉瓦,我国海上风电发展迅猛。但回顾14年历史,起步之初就曾多次有过“大干快上”的尝试。从政策的强力刺激开始,以企业的巨额损失、市场的长时间停摆告终。
2010年9月,国家能源局推出了首批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地址均在江苏沿海。从滨海、射阳、东台到大丰,四个潮间带风电场总装机规模100万千瓦,中标上网电价价从0.6881元/千瓦时至0.7779元/千瓦时不等。这在当年堪称惊人的“地坑价”。不仅远低于同一年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0.978元/千瓦时的价格,而且已与陆上风电标杆电价相差无几。当时海上风电投资成本是陆上风电的2-3倍。直到三年后规定的开发期满,首批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没有任何一个实际开工建设,最终名存实亡。
2014年起,国家制订了海上风电并网固定标杆电价,这一市场才得以迅速扩容,产业才趋于稳定发展。
最新的一次“跃进”则发生在去年。2022年年初,海上风电国家补贴全面退出。6月,上海金山海上风电一期300兆瓦项目以0.302元/千瓦时电价中标,创历史新低,而且低于上海市的煤电基准价近37%。如果该项目按计划于今年年底全容量并网,将较“2025年实现部分地区平价发展”的行业预期目标提早两年。但业内普遍认为:这一价格过低,很可能“赔本赚吆喝”。
去年海上风电国家补贴退出后,我国海上风机反而加快迭代,整机商推出了大风轮、大容量的海上风电机型,山东、江苏、辽宁海域普遍采用风轮直径230米级、单机容量8.5兆瓦的机组,比2020-2021年“抢装”期间4兆至7兆瓦的单机容量大幅提升。广东、福建海域已普遍采用10兆至13兆瓦级抗台风机型。产业界以此降低配套工程投资,提高施工和运维效率。随着技术不断进步和产业持续规模化发展,海上风电将加速实现平价上网。从电价将近1元一度,到不足0.6元一度,每一次海上风电上网价格的下降,必然是这一产业创新扩容的结果,然后又成为下一轮创新扩容的驱动力,如此才培育出了中国这样一个相当于全球海上风电3/4规模的巨大市场。截至去年年底,我国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已达2639万千瓦,超越英国成为海上风电第一大国。其间海上风电业所获得的不仅是降本增效、产业升级,还有向着深远海开发、向全球市场拓展的新机遇。这也是整个新能源市场的必然规律。真正推动每一次新能源产业“跃升”的,根本上说都是技术创新、机制体制改革,及其所带来的市场扩大。
新能源开发如何消弭再度“大跃进”的风险?仍以海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为例。
业内权威人士认为,未来3至5年,海上风电规划应针对市场发展趋势,保持政策稳定性。如:优先竞争性配置建设满足“双十”要求的近海风电场。同时,开拓远海国管区海上风电规划和一批示范工程建设,将我国海上风电可开发容量提高到10亿千瓦以上。力争引导实现“十四五”末基本实现首批建设条件较好的远海风电示范项目平价上网。同时应鼓励适度竞争,防止在竞争性配置过程中出现超低报价。必须保证产业链拥有最基本的盈利能力,以利可持续发展。
随着市场逐步扩大,终端业主对分布式光伏的发电量、安全可靠性、友好性等需求也将提高。一款组件产品同时应对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的时代已经过去,市场正在从单纯卖产品转变为对项目全周期服务的支持。与此同时,户用光伏市场将明显南移,部分南方省份户用光伏体量较大,且增速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能耗企业逐步转型,出口型企业为规避碳税需使用绿电,这些都是分布式光伏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最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