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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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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张家港法院“以拍促执”提效能

日期: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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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近日,张家港市法院通过“以拍促谈”“以拍促执”方式,促使被执行人顾某主动现身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2017年12月,王某将其名下某房屋卖给顾某,但该房屋暂时未过户。2018年2月,顾某又将房屋以4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孙某,孙某先向顾某支付了41万元,双方约定余款4万元在产权证到位后付清。后孙某、顾某、王某达成协议,约定王某在2021年2月1日前将上述房屋过户给孙某。若无法过户,则赔偿孙某已支付的房款、房屋涨价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共计69万元及违约金,顾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然而,另案诉讼中法院已将该房屋判决给顾某,判决生效后,王某与顾某也并未按约支付孙某69万元及违约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案涉房屋,但因房屋涉及共有份额,即使拍卖成交,所得执行款也不足以覆盖所有债务,且财产处置周期较长,综合考虑后,法院决定采用 “以拍促谈”“以拍促执”方式,依法启动对该房屋的拍卖程序,在作出并送达拍卖裁定的同时,向被执行人顾某释明具体的拍卖规则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此时,顾某慌了神,连忙联系申请执行人孙某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确认以64万元了结此案,被执行人顾某分两期还款。达成协议后顾某即来到法院,在法官见证下将第一期55万元现金现场交付给孙某,剩余9万元将在房屋过户至顾某名下后另行支付。

鉴于顾某能及时认识自身错误,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终止拍卖程序,解除了对其名下财产的冻结。(刘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