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在宿迁义乌商贸城,就被告店铺在美团外卖网页及APP的店铺出售鲜花时,在网页中使用的图片为原告的摄影作品侵权纠纷案件在巡回法庭进行公开审理,庭审现场吸引了不少商铺经营者旁听。
原告认为被告行为侵犯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删除所有侵权链接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55万元。庭审中,法官着重对被告能否证明其所使用的照片具有合法授权以及原告诉请赔偿的依据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也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诉辩意见,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并开展释法说理。最终,因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巡回法庭现场展示了近年来宿城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涉案侵权商品,法庭工作人员向商户及围观群众进行简要介绍,以案释法,指出商户经营中应当注意的知识产权问题。朱来宽 汤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