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 平
2023年,姜堰法院将积极践行“四敢”精神,始终把法院工作与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找准抓实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发力点,争创一流业绩,建设一流法院,为姜堰“康养名城”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精准、高效、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支持干部敢为。
坚持对党忠诚,把干部队伍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让“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实施新时代干部培养计划,突出实效、实用、实战,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确保“在岗一定爱岗、在职必须称职、在任力求胜任”的履职观落地落实。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公平公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激发干部担当之勇,处处展现当仁不让、舍我其谁的精气神,事事拿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担当,让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广阔舞台和坚强后盾,真正让优秀者优先、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以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激发敢为善为工作热情。
二是树牢大局意识,服务地方敢闯。
深入理解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姜堰新实践的新内涵,进一步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贡献度。紧紧围绕高质量考核要求,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遗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精准服务招商引资、产业升级、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任务。始终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敲诈勒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不断创新打击治理新型犯罪机制手段,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准确把握法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两项考核指标,稳步推进破产审判和强制清算工作,盘活用好破产资产,变废弃存量为发展增量,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惩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促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助力打造“风景这边更好”的营商环境。不断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方式方法,认真开展“属地法院参与行政审判”工作,积极沟通协调案情,多措并举推动争议实质解决,助推全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积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领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推动信访积案攻坚化解见底清零,助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创建。
三是践行守护宗旨,保障企业敢干。
认真贯彻“谦抑、审慎、善意”理念,尽量减少审判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充分释放司法善意,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创业。高效审理涉公司、合同、投资等商事案件,鼓励诚信交易,严惩商业欺诈、恣意毁约等失信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蒙拐骗行为,推动形成公平、开放、诚信的市场规则。规范适用司法制裁和信用惩戒措施,继续开展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全力控增量、减存量。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与各行业、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送法进企业、发布典型案例、法官开讲等方式,实现中小微企业全覆盖,切实为实体经济发展办实事、解难题。积极回应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妥善审理金融债权和融资借贷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企业融资担保“链圈”,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对涉企纠纷本着“保护发展”的目标,优先进行调解,加强诉调对接,加快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建设,促使更多的涉企纠纷通过非诉讼渠道化解。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审判团队建设,加强类案指导,促进行业自律,为建筑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贯彻为民理念,推进群众敢首创。
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好为民实事,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切实把群众的好点子、好路子用到法院发展中,把群众的好意见、好建议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科技进步条例》,对进入诉讼的涉创新创造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最大限度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和创新成果,解决群众创新后顾之忧,让创新者敢于创新、勇于创造。高效化解涉高科技人才劳动人事纠纷,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创新人才社会流动性。积极关注新能源、人工智能、网络直播等新产业新业态,主动学习新知识、领会新政策,充分研判理论和实践的前沿动态,提升法院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