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更换家电应双倍返还定金
日期:03-31
王某林与王某、某房产中介服务部定金合同纠纷案件中,王某林与王某、房产中介服务部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协议》,合同约定定金1万元,并于2022年7月10日前签订购房买卖合同。协议约定,如王某林违约,该定金不退,由王某和房产中介服务部各收取50%。定金协议还约定,王某承诺房屋内家具家电不带走,只带走私人物品及锅碗瓢盆。王某林后验收房屋时发现,该房屋内原有的冰箱和空调已经被王某更换,且房屋已经另售他人,致使未能签订购房买卖合同。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向王某林返还购房定金15000元,驳回王某林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收取了王某林1万元购房定金,并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在协议已经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擅自将涉案房屋内的冰箱及空调予以调换,致使王某林不能按照双方约定与王某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且该房屋已被出售,王某林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王某构成违约,王某林要求王某双倍返还购房定金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但是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王某违约,应该双倍返还该定金,由房产中介服务部和王某林各收取50%,故王某林只能就双倍的部分主张50%,即15000元,剩余5000元只能由房产中介服务部主张,但是房产中介服务部未予以主张,本案不予理涉。房产中介服务部对王某擅自更换涉案房屋内的家电及空调无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刘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