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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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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镇江高新区发布“三高四新”新政

日期: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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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3月10日下午,镇江高新区召开“三高四新”政策暨第五批“团山英才”计划新闻发布会。据了解,此次高新区修订出台的“三高四新”政策文件,共有产业、科技、金融等五个方面24项政策条款。

镇江高新区此次打出政策扶持“组合拳”,全面支持新引进项目和在地企业新增长点项目。对设备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综合考量项目的质态与贡献,给予不低于3%的设备购置补助、厂房装修或改造补助。对租赁区内载体的项目以“先缴后补”方式给予房租补贴,最长3年。同时,对企业高管、核心员工给予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等一系列配套支持。

新政强调,用“真金白银”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对当年企业累计应税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且实现10%及以上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含区内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可按企业实际支付合作经费给予最高30%补助;对企业获认定的18类33项高企、创新平台等能力提升、资质奖项称号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生产型企业年度进出口总额2000万美元及以上、外贸类企业年度自营外贸总额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企业,每户奖励30万元,增长15%及以上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

新政还聚焦创新要素汇集,积极培育和构建创新创业生态,大力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给予评审通过的项目30万—150万元的启动扶持资金。对符合苏南自创区高层次人才奖补实施办法的人才,给予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绩效奖励。对引进并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每月最高1500元租房补贴、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对双创项目及人才团队入驻区内科创载体、工业厂房给予最长3年、累计最高15万元支持。对在高新区新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型研发机构,可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对特别重大的新型研发机构,可采取“一事一议”。(李 强 张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