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5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江苏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日期:03-15
字号:
版面:第A01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苏经济报见习记者 潘一嘉

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依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江苏各级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确立“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聚焦重点任务、重点指标,统筹立审执各领域、各环节精准发力,为江苏“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介绍,江苏各级法院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聚焦提升江苏法治核心竞争力,积极贯彻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5年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商事案件75.3万件,标的额8748.7亿元。

善意文明执法 助企减负纾困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法院要竭尽所能为企业减负纾困,帮群众排忧解难。

提振市场信心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关键所在,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江苏的司法工作在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方面有着不菲的成就。

规范有序融资环境是稳定预期的重要因素。江苏各级法院依法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审结了“原油宝”系列全国第一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在全国首次批量适用代表人诉讼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案。江苏法院还严格规制变相高息行为,推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展“套路贷”及虚假诉讼专项整治,研发全国首个“套路贷”智能预警系统,对民间借贷等8类案件强化甄别防范,推动民间融资环境持续改善。

“感谢江阴法院,让我有了更多的回转余地。”江阴市某模具有限公司负责人说道。江阴市某模具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判决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125万元。江阴法院从善意文明理念出发,运用无锡中院与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共同研发的“物联网电子封条(鱼眼式)”,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活”查封,即在生产厂房高处安装鱼眼式电子封条,结合边缘感知技术,对车间内所有机器设备进行动态监管,一旦设备发生位置偏移或挪动,电子封条就会将现场照片和视频回传,并以警报事件方式通知执行人员和申请执行人。在感受到“物联网电子封条(鱼眼式)”的强大功能后,申请执行人当场与被执行公司达成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

以上案例只是江苏法院善意文明司法的一个缩影。善意文明司法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提振市场信心,江苏法院利用“物联网+执行”“放水养鱼”等柔性执行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努力让企业家敢闯敢干、安心经营。

据了解,江苏法院还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省市县全覆盖,审结破产案件1.4万件,释放沉淀资产1万多亿元,盘活土地房产1.9亿平方米,972家企业经重整获得新生。

加强知产保护 推动创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创新动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驱动发展。近年来,江苏始终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全国率先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审审结知产案件10.7万件。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对298件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最高判赔2亿元。创设知识产权省级执法司法协作机制,成立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增强保护合力,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产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中,江苏得分全国第一。

江苏法院审结了华为公司与康文森公司专利权案等一批在全国具有标杆意义的案件,保护重大发明成果和技术创新,助企攻坚“卡脖子”难题。出台服务数字经济发展14项措施,设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基地,审理全国首例恶意干扰百度搜索排序结果的“万词霸屏”案,依法打击网络黑灰产业。据了解,江苏两项创新举措获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首批典型案例,2个案例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典型案例。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为推动种业振兴,江苏法院加足马力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江苏高院审结天隆种业公司与徐农种业公司相互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在判决中适用强制许可制度,为同类案件裁判提供参考。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农科院成立种业振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并建立协作机制。2022年10月,“种业振兴司法保障的‘南京经验’”入选国务院首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典型案例并向全国推广。

“点点滴滴”做起 优化营商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司法程序质量保持全球领先,为我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大幅跃升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作为沿海经济大省和开放大省,一直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稳增长稳预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提出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全球最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要求。

围绕这一要求,江苏法院始终秉持“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这一先进理念,持续加强民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优化调整江苏高院民商事审判内设机构职能,按照案件类别形成专业化民事审判格局,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相应推进民商事审判职能机构优化,全省法院逐步形成定位科学、职能明确、运行高效的审判组织体系。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江苏先后设立南京、苏州、无锡、徐州知识产权法庭,南京、苏州破产法庭,苏州、无锡国际商事法庭和苏州劳动法庭,不断提升民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

办案速度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大法宝。江苏法院持续深化诉讼程序改革,深入推进繁简分流,通过小额速裁、简易程序等,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及时实现。2021年以来,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用时减少11.4天,执行案件平均用时减少30.4天。

为持续深化“家门口式”诉讼服务,江苏法院还精心打造了全流程诉讼服务智慧平台,方便市场主体及时解决纠纷。2021年以来,跨域立案6700余件,网上立案118万件,线上开庭44.7万件,网上调解64万件。

1月16日,江苏高院发布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助推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实现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