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区58座消防站被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日期:03-11
本报讯 近日,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泰州市区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规划的58座消防站被纳入其中。
会议指出,《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作为第一个覆盖市域全要素的“多规合一”总体规划,是全市今后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事关当前、事关根本、事关长远。
为健全全市消防安全体系,保障城市功能安全运行,促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保障需求,组织编制了《泰州市区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范围为泰州市区,包括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的行政范围,规划遵循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从城市实际出发,与城市其他专业规划相互协调、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此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总体规划》,将2月1日市政府批复实施的《泰州市区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规划的58座消防站纳入其中。到2035年,全市共规划建设消防站77座(其中市区42座、靖江13座、泰兴14座、兴化8座),全市所有乡镇均规划建设消防站,全面消除乡镇消防站空白点。(王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