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日期:03-08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从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企业名称所在地债权本金利息代垫费用担保人/共同还款人抵押物备注
1镇江市十里长镇江市999.911258.825.05宿迁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宿迁市嘉汇房
山生态农业有公司、镇江市东升农耕文化旅地产开发有限
限公司游发展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公司名下的位
区彩云茶叶专业合作社、溧阳于宿城区黄河
市天目湖虹枫老年福利中心、路东侧嘉汇·
宿迁市天目虹枫大酒店有限公枫景园1号楼
司、溧阳市天目虹枫美食度假酒店的房产以
村、管郁明、陈彩云、管政及土地使用权
2镇江市东升农镇江市991.851638.976.07宿迁市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宿迁市嘉汇房
耕文化旅游发公司、镇江市十里长山生态农地产开发有限
展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新城融公司名下的位
资担保有限公司、镇江市丹于宿城区黄河
徒区彩云茶叶专业合作社、溧路东侧嘉汇·
阳市天目湖虹枫老年福利中心、枫景园1号楼
宿迁市天目虹枫大酒店有限酒店的房产以
公司、溧阳市天目湖虹枫美食及土地使用权
休闲度假村、管郁明、陈彩云、
管政
合计1991.762897.7911.12
(以上债权均暂计算至2023年3月8日止)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收益权转让。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3月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录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微信公众号浙商资产-资产招商查询,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618608247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0
举报电话:0571-89775329(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狄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