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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公 告

日期: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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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今日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耿宇:本院受理原告张绍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刘金保、袁艳:本院受理原告丁留波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马玉麒:本院受理原告吉郑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31民初27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马玉麒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220333.34元及相应违约金(计算方式详见判决书)、返还原告垫付电费970.83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吉郑负担804元,被告马玉麒负担6636元;公告费由被告马玉麒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费春才、冯启平:本院受理原告杨华诉被告费春才、殷陈华、冯启平追偿权纠纷一案[(2023)苏0831民初27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求:依法判决三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代偿款本金57682.61元及相应利息,并由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及保函保费、律师费。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湖县人民法院

江苏宇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谈其军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桂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盱眙县人民法院

王长会: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中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5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盱眙县人民法院

夏乐龙:本院受理原告李云军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24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盱眙县人民法院

曹如意:本院受理原告梅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6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简易转独任普通)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盱眙县人民法院

李秉恒:本院受理原告赵丽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4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简易转独任普通)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盱眙县人民法院

侍昊天:本院受理原告陈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6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保全、简易转独任普通裁定)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盱眙县人民法院

於诚:本院受理原告王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82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易转独任普通)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盱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