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追讨这么久的工资,法院不到一周就将我们的工资执行到位。当法官通知我们执行款已足额发放到我们的银行账号中时,我们感觉像是做梦一样,非常感谢海陵法院!”孙某、王某、芦某系江苏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该公司未及时给付工资,三人诉至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调解,约定该公司分4次将劳动工资转入被申请人银行卡中,因该公司未履行调解书义务,三人向泰州海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海陵法院执行法官王海宾接收案件后,一方面考虑到作为申请人的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应尽快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另外一方面,也考虑到该公司系地方诸多重大项目的承包公司,处理不当可能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不良影响。于是,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王海宾打破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查询财产、再查控冻结的常规执行流程,当日即电话通知该公司,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出发,充分释明了强制执行可能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的不利后果,告知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益处。
经过沟通,该公司主动履行了义务,将全部款项转给孙某、王某、芦某。3件十余万元的涉民生执行案件,立案后不到一周即全部执行完毕,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民生无小事,海陵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用实际行动为民生权益保驾护航。冯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