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判决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
日期:02-10
直播间挂卖劲爆视频,吸引观众付费观看。日前,金湖法院依法宣判一起通过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判处姚某等10名被告人三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91万元,追缴犯罪所得188.14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间,被告人姚某、孙某、殷某等人以牟利为目的,明知境外某直播平台系色情直播平台,仍通过网络链接或他人介绍与其搭线,担任平台管理,并招募赵某、杨某等7名女子担任平台主播,进行诱惑色情直播,吸引观众进入直播间充值刷礼物。当观众礼物刷到一定价值时,由主播通过QQ、微信等向其发送淫秽视频。涉案期间,共向观众发送视频765部,经鉴定均为淫秽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10名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利用色情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可酌情减轻处罚。遂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伍晓伟 宋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