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广欣:本院受理原告郯城鑫盛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舒计彬、临沂旺源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311民初4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宿迁金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振清诉吴怀刚、王业顺、李勇、江苏京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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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良:本院受理原告张飞诉陈玉军,第三人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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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明、李思瑶、杨弘睦、苏州市金照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弘佩鑫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晓明、李思瑶、杨弘睦、苏州市金照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弘佩鑫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05民初5818号补充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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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永根、吴幼松:本院受理原告钟文英与被告钱永根、吴幼松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77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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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正刚:本院受理原告高德祥与被告余正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80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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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尧:本院受理原告卫林与被告陈永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79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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