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
日期:02-02
本报讯 2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2023年2月1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
本次改革在改进主板交易制度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证监会表示,本次改革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改进主板交易制度。主要措施: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证监会表示,这次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主要考虑是,从实践经验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个交易日起波动率相对较低,1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满足绝大部分股票的定价需求。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证监会强调,注册制改革是放管结合的改革。证监会将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充分、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诚信环境不够完善的现实国情,加大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力度。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实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发行监管与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联动,规范上市公司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高度重视防范注册制下的廉政风险。建立健全覆盖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退市、监管执法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加强行业廉洁从业监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对沪深证券交易所实行驻点监督,对资本市场领域腐败“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形成严的氛围。
据了解,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规则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证监会规章及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注册制安排、保荐承销、并购重组等方面。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中国结算、中证金融等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辛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