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