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龄友好”,构建社会善治新格局
日期:08-04
□ 徐岑琛 李紫彦
“全龄友好”作为一种社会建设理念,强调对社会不同年龄群体的包容和回应,让个体在不同生命阶段都能享有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与发展机会。当前,各地已将“全龄友好”建设纳入“十五五”规划,江苏明确提出,未来要健全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构建全龄友好型社会,建设青年友好型省份,增强人口吸纳能力。这是应对人口结构转变、回应民生期盼的必要之举,更是推动社会善治的应有之义。
从价值维度看,“全龄友好”既彰显了中国传统大同社会的价值理念,亦是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积极回应。“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自古便是国人所描绘的大同社会的理想图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家家户户都盼着孩子能有好的教育,老人能有好的养老服务,年轻人能有更多发展机会。这些朴实的愿望,就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现代社会中,人的价值不可避免地被绑定于特定生命阶段,我们时常赞扬青年期蓬勃的生产力、歌颂中年期的社会贡献,却将童年、老年视为“他者”。构建全龄友好型社会,重要的是它提供了一种全生命周期的系统视角,它承认每个生命阶段都有内在的、不可约化的价值。童年善于探索和求知,是整个社会创新活力的源头;老年贵在经验和智慧,承载着社会发展的历史厚度与精神养分;而青壮年阶段的价值,也并非单纯以生产贡献来衡量,其承载的家庭责任、社会担当,是社会文明延续的核心支撑。“全龄友好”就是要打破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刻板偏见,关注不同生命阶段的生存需要、个性发展、潜力提升、尊严维护等多样性需求。
从现实逻辑看,“全龄友好”不仅是应对当前人口结构变化的必然举措,更是推动代际间良性互动、促进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低生育率、高老龄化的结构性特征。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健康、教育需求,中青年的就业、收入、成长需求,老年人的照护、医疗、精神需求,都是必须直面的现实命题。传统治理逻辑,习惯于用分散的、给予的视角关注不同群体的现实需要,容易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困境。“全龄友好”要求以系统性视角应对当前人口结构变化,跳出分而治之的惯性思维,进而转向全代际融合的新思路。当前,不少地区开始打造集多种服务于一体的社区邻里服务中心,将婴幼儿照护、青少年课后服务、青年创业支持、老年日间照料与临终关怀支持等功能有机整合,真正实现服务供给从“按龄分割”跃升到“全龄融合”。“全龄友好”的价值并非停留于对某一群体的特殊关照或是某一公共空间的打造,更在于其打破了代际隔阂,让不同生命阶段的人群都能在互动中获得情感滋养,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了柔软又持久的内生动力。
从趋势前瞻看,“全龄友好”不仅要从顶层设计角度凝聚全社会的共识,更要将共识转换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价值共创过程。从顶层设计角度而言,新时代以来我国已经围绕婴幼儿照护、青年发展、养老服务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起我国全龄友好型社会的政策框架。但要让“全龄友好”从理念变成日常,还需要引导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普通居民共同参与其中。从市场层面看,近年来“儿童经济”“青春经济”“银发经济”愈发火热,也催生了机器人智能监护、沉浸式社交娱乐、老年兴趣教育等诸多新消费场景,既丰富了服务内容也促进了经济的增长。从社会组织层面看,近年来各类公益机构、自治组织等凭借其专业素养和公益特性,突出解决了“市场买不到、政策难以直接规定”的软性需求。例如近年来不少社会组织针对特困、低保家庭推动的“喘息服务”,通过照顾失智、失能、重症、罕见病患者,让病患家属得以喘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从普通居民层面看,“全龄友好”要求每一位居民完成角色转换,从传统的“被服务对象”转变为“友好生态的共建者”,在共同参与的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同频成长。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