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颢允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乡村是中华文明的根脉所系,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长、积淀、传承的深厚土壤。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历史进程中,乡村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深入探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与乡村文化主体性建构之间的内在逻辑,不仅是把握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规律的重要前提,也是深入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关于巩固文化主体性的题中应有之义。
乡村文化主体性是乡村振兴铸魂赋能的深层根基
文化主体性是一个民族在文化上自觉自信、自主自强的存在状态,是文化自信的根本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文化自信就来自我们的文化主体性。”有了文化主体性,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文化主体性既是一个国家区别于其他国家的鲜明文化特质与价值标识,也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和精神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就乡村而言,文化主体性集中表现为乡村社会对自身文化传统的价值认同、对文化创造的主动担当、对外来文化的辨识吸纳,是乡村得以在现代化浪潮中保持精神独立性、避免“空心化”“失语化”的内在支撑。它意味着乡村不再是被动接受文化输入的“文化洼地”,而是能够立足自身文脉进行价值再生产的文化主体,既扎根传统又面向现代,既保有特色又开放包容。准确把握这一内涵,是理解乡村文化振兴深层意义的认识前提。
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看,巩固乡村文化主体性具有深刻的理论必然性。文化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既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又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乡村振兴是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五者相互贯通、相互支撑,其中文化振兴居于灵魂地位,发挥着塑造价值、凝聚人心、激发动能的根本性作用。脱离了文化主体性的滋养,乡村的产业振兴易陷于同质化与功利化,乡村建设易流于景观化与空心化,乡村全面振兴便会失去精神依托与内生动力。因此,巩固和发展乡村文化主体性,绝非乡村振兴的点缀和附属,而是贯穿全局、决定方向的基础性工程。
巩固乡村文化主体性,是抵御文化冲击、维系精神家园的现实需要。在城镇化加速推进、人口大量流动、信息技术深刻重塑乡村社会形态的当下,乡村文化面临传统断裂、价值多元、认同弱化的多重挑战。一些地方乡村记忆消退、乡土认同淡漠、文化生态趋于荒芜,根源正在于文化主体性的削弱。唯有重建乡村对自身文化的认同与自信,才能让乡村文化在与现代文明的对话中站稳脚跟,让农民在共同的文化环境中相互认同、凝聚共识,筑牢乡村社会的精神纽带与价值根基。
“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是激活乡村文化主体性的根本路径
激活乡村文化主体性,关键在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乡村蕴藏着戏曲、民俗、技艺、节庆、村落等丰厚的传统文化资源,这些“活态”遗产是乡村文化主体性的物质载体与精神标识,但其当代价值的释放,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所开辟的创新空间。
“第二个结合”为乡村传统文化注入了科学的价值灵魂。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源不同,但彼此存在高度的契合性,相互契合才能有机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厚德载物、亲仁善邻等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高度契合。通过“结合”,传统乡土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得以被激活、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让传统的成为现代的、让外来的科学理论成为中国的。这一过程,造就的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正是乡村文化由“自在”走向“自觉”、文化主体性得以确立的关键。
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乡村文化主体性提供了实现机制。所谓创造性转化,是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传统文化中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形式加以改造;所谓创新性发展,是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二者的统一,要求乡村文化建设既不照搬照抄、泥古不化,也不全盘否定、数典忘祖,而是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江苏一些地方推动传统戏曲走出戏台、融入文旅场景与时代生活,借助新媒体拓宽传播、对接当代审美,让古老艺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重焕生机,正是这一转化发展逻辑的生动印证。
人民是激活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实践主体。乡村文化的根脉在人民、活力在人民、归属也在人民。激活乡村文化主体性,归根到底要依靠农民群众的文化创造与广泛参与,把农民从文化的旁观者、接受者转化为参与者、传承者,让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艺社团成为活跃的创造力量,使乡村文化主体性建立在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上。
在健全乡村文化治理体系中夯实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实践根基
巩固和发展乡村文化主体性是一项系统工程,归根到底要靠乡村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支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以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从“送文化”向“种文化”“兴文化”深度跃升,在方向引领、供需对接、多元共治、科技支撑等环节协同发力,将乡村文化主体性的理论自觉转化为乡村文化振兴的治理效能。
坚持方向引领,把牢乡村文化治理的根本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化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深化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唯有把牢正确方向,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巩固与发展才能行稳致远,乡村才能在多元文化激荡中保持精神定力。
畅通供需对接,夯实乡村文化主体性的资源根基。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施精品创作工程,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乡村、扎根人民,创作聚焦乡村振兴、彰显时代精神、饱含乡土气息的优秀作品。同时健全需求导向的供给机制,推广“群众点单、专业接单、政府买单”的精准对接,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态利用,加大乡土文化能人扶持力度,推动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表达与时代转化。
完善多元共治,激发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内生活力。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现代乡村文化治理格局。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把农民群众从文化的旁观者、接受者转化为治理的参与者、文化的创造者,使文化主体性的巩固建立在最广泛的群众共治之上。及时将基层探索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文化治理常态长效。
强化科技支撑,拓展乡村文化主体性的实现空间。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系统整合乡村文化数字资源,推广智慧文化应用场景,支持新媒体传播矩阵建设,让乡土文化突破时空限制、扩大传播影响。同时深化文化与旅游、产业、科技的跨界融合,培育乡村文化新业态,推动文化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让乡村文化主体性在创新创造中持续焕发活力。
文化兴则乡村兴,文化强则乡村强。巩固和发展乡村文化主体性,既关乎乡土文脉的赓续传承,更关乎乡村精神家园的培育守护。新时代新征程,当以高度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在乡村沃土中绵延赓续、发出新芽,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筑牢深厚而坚实的文化根基。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