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姚粉霞(身份证号:321084********5026)长期旷工,且未在限期内返岗。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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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