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建筑产业工人是支撑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建筑产业工人规模庞大,但队伍年龄结构偏大、青年占比偏低,技能传承仍较多依赖经验型师徒带教。与此同时,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绿色施工等新技术加快应用,对一线工人的复合技能提出更高要求。
技能要求的提高催生了大量培训供给,各地围绕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开展了不少工作,但培育体系仍存在碎片化倾向,培训供给增加并未带来结构性改善。职业院校如果仍停留在“接任务、办培训”的执行层面,就难以适应产业升级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面向建筑业现代化,职业院校应从“培训执行者”转向“生态建设者”,发挥专业、课程、师资和技术优势,推动碎片化培育走向系统化运行。
产业升级呼唤培育方式变革
随着建筑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型,传统依靠经验传承和短期培训的方式已难以适应产业升级需要。建筑产业工人培育不仅要解决“有没有培训”,更要解决能否到达一线、贴近岗位、有效使用等问题。
从实践看,当前建筑产业工人培育主要面临三个断点。一是组织断点,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各有资源,但协同链条还不够顺畅;二是标准断点,不同地区、不同机构在培训内容、课程体系和考核尺度上仍存在差异;三是数据断点,培训记录、技能证书和岗位使用之间尚未充分贯通,跨区域查询、核验和采信仍不够便利。三个断点相互叠加,使培训容易停留在单个项目、单次活动和单点服务层面。破解这一问题,必须从单点培训转向系统建设。
省域协同培育的实践路径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依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复设立的浙江省建筑业现代化产业学院,围绕产业工人培育开展探索,逐步形成组织协同、标准协同、育训协同和数字协同相衔接的育训机制,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能力向行业公共服务能力转化。
一是构建组织协同机制,推动培训服务向项目一线延伸。建筑产业工人分布在项目一线,培训组织不能只停留在学校课堂和集中办班。学校依托省级产业学院平台,联系地方产业学院、备案培训机构和建筑企业,构建“省级平台—地方平台—备案机构”育训网络。院校的核心能力不是包揽全部培训,而是发挥“转化”作用,把行业需求转化为课程、师资、标准和质量服务。针对一线工人难以长期离岗的实际,学校推动“送教上门、送考上门”,并通过远程平台分担部分理论课程,使培训更加贴近项目、岗位和工人。
二是构建标准供给机制,推动产业需求转化为育训内容。职业院校的优势不仅在于组织培训,更在于能把产业技术要求转化为可教学、可训练、可评价的课程内容。学校发挥建筑类专业优势,深入企业和施工项目开展岗位分析,为传统工种和装配式建筑相关新工种培育提供支撑,组织教师联合行业企业编写教材、参与题库建设。关键是让“学什么、练什么、考什么”相互衔接,破解“学用两张皮”,使同一工种在不同地区的教学和考核保持基本一致。标准还需在使用中持续修订。
三是构建育训协同机制,推动单次培训向系统培养转变。建筑工人能力不能靠一次培训定型。初入行者要过安全关、操作关,在岗者要学习新工艺新设备,技术骨干还要承担技能传承。学校把学历提升、技能进阶和工匠培育纳入育训安排,综合运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师傅带徒、线上学习等方式,面向新入行工人、在岗工人和技术骨干,分别形成安全入门、技能提升、复合发展和带徒传技等路径。通过育训结合、分层分类、持续跟进,零散培训逐步连成职业发展链条。
四是构建数字支撑机制,推动培训成果实现跨区域采信。建筑工人跨地区、跨企业流动就业,培训成果能否被有效使用,直接影响参训积极性和用工效率。学校参与开发建筑技能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系统,对报名、培训、考核、发证进行全过程管理,并与行业信息系统对接。数字平台的价值,不只是提高管理效率,更在于为技能履历跨区域查询、核验和采信提供支撑。只有技能等级和培训经历更好服务岗位匹配、用工管理和职业发展,评价才有价值。
从培训供给走向生态建设
上述实践表明,职业院校参与产业工人培育,关键不在于简单扩大培训规模,而在于把学校专业能力转化为行业公共服务能力。“生态建设者”不是包揽一切,而是在主管部门统筹指导下,为各类主体供给标准、课程、师资、平台和技术支撑。
首先,要从培训主体转向公共服务供给者。长期以来,职业院校参与社会培训,容易被理解为“承接任务、组织办班”。但在产业工人培育体系中,职业院校更重要的价值,是把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师资团队、实训条件和技术服务能力外溢到行业之中。衡量职业院校贡献的尺度,不只是“学校培训了多少人”,更是“学校让多少培训变得更有效”。
其次,要从单点办班转向系统支撑。建筑产业工人培育涉及需求识别、课程开发、培训实施、考核评价、证书采信、岗位使用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脱节,都会影响整体效果。组织解决“谁来协同、如何到场”,标准解决“学什么、怎么评”,育训解决“如何持续成长”,数字解决“结果如何流动”。四者环环相扣、缺一则体系塌陷,才能推动产业工人培育从项目推进走向体系运行。
最后,要明确政府、企业、院校的责任边界。职业院校可以组织资源、开发标准、实施育训和提供评价支撑,但不能替代企业承担岗位培养、技能使用和待遇激励责任,也不能替代政府履行监管和保障职责。院校出专业能力,政府出制度授权,企业出真实场景,各方责任清楚、优势互补,协同机制才能持续运行。
当职业院校从“培训执行者”转向“生态建设者”,产业工人培育才可能从碎片走向系统——这不是角色的放大,而是职能的精准。
林振袍(作者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