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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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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履职事项清单,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日期: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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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思想周刊·论见       上一篇    下一篇

□ 司海燕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乡镇(街道)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单元,承担着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责。然而,长期以来“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权责错位,让基层干部陷入“事多人少责任大”的困境。近日,《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正式出台,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提供了制度支持。用好这把“清单之尺”,厘清权责边界、强化制度执行、提升治理效能,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也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务实之举。

明权定责,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具体措施》的核心要义在于“明权定责”。通过编制基本履职事项、配合履职事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三张清单,把县乡两级的事权划分清楚,让基层干部“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一目了然。这是基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意义重大而深远。

其一,清单是厘清权责边界的“刻度尺”。长期以来,部分上级部门习惯向下派发任务,把本该自己承担的任务层层下压,乡镇(街道)变成“万能机构”,但有“责”,却没有相应的“权”,履职效果不佳。《具体措施》以刚性约束划定了基层的“责任田”,基本履职事项必须干、负责任,配合履职事项帮着干、有次责,上级收回事项不再干、不再接。三张清单让模糊地带变得清晰,基层做事先看清单,从源头上解决了“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的难题。

其二,清单是为基层减负赋能的“护身符”。基层干部最怕的不是事多,而是事出无名、责权不清。《具体措施》规定了哪些事项由基层承担、哪些事项上级须提供支持保障、哪些事项不得下移。这就意味着,清单外的事项基层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同时,清单配套的资源下沉机制,确保人财物随职责同步到位,让基层“接得住、干得了”。减负与赋能并举,基层干部才能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抓主业。

其三,清单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导航图”。基层治理千头万绪,没有清晰的履职依据,就容易陷入“打乱仗”的被动局面。《具体措施》把分散在各类文件中的职责要求系统化、条目化、公开化,让干部照单办事、群众按单监督。依单履职,既能避免推诿扯皮,又能防止越位错位,推动基层治理从“人治”走向“法治”,更加规范,从而提升整体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正视短板,厘清《具体措施》落地堵点。《具体措施》设计科学、方向正确,但从各地实践看,真正把清单用好用实,还面临不少现实障碍。只有正视问题、找准症结,才能精准发力、务求实效。

基层实际情况千差万别,落实清单需要基层根据实际贯彻,如果不能将《具体措施》与实践结合本土化,其指导履职的作用就难以发挥。

《具体措施》明确了乡镇(街道)的配合职责,但如果人员、资金、培训等配套保障跟不上,就会形成基层“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局面。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基层往往缺乏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执法权限,“吹哨”后部门“报到”不及时、不到位,协同机制流于形式。

部分县级部门和领导干部习惯于“行政命令”思维,无视《具体措施》约束,仍然通过会议、文件、临时交办等方式向基层摊派任务。而基层干部碍于情面或担心考核,不敢拒绝、不愿反映。与此同时,督查考核“指挥棒”尚未与《具体措施》有效挂钩,清单执行情况缺乏刚性约束,导致制度权威性不足。

有的乡镇(街道)干部对《具体措施》内容“知道但不熟悉”,对如何使用《具体措施》还没有明确思路。有的干部担心“照单办事会被认定为推诿”,有的干部认为“清单是上级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导致《具体措施》在基层落地效果不佳,难以真正转化为减负增效的实际成效。

多措并举,推动清单见行见效。把清单制度从“纸面”落到“地面”,需要在动态管理、资源下沉、严明纪律、赋能培训、数字支撑等方面精准发力、系统推进。

动态管理,因地制宜优化清单内容。清单不能一发了之,要建立定期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县级党委政府要牵头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清单执行情况评估,广泛听取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不符合基层实际、操作性不强的事项及时修订完善;对法律法规调整、机构职能变化等情形,依规动态更新。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差异化清单,不搞“一刀切”,确保清单“管用、好用、实用”。

上下联动,人财物随职责同步下沉。上级部门在明确乡镇(街道)配合职责的同时,必须同步提供人员支持、资金保障、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健全问题发现、流转、处置、反馈闭环流程,确保基层“吹哨”有响应、部门“报到”有效率。对上级收回的事项,县级部门要优化力量配备,防止管理空白和服务断档。只有上下形成合力,清单才不会沦为基层的“单打独斗”。

严明纪律,强化督查问责与考核应用。明确将职能部门作为基层治理问题办结效果的考核对象,乡镇(街道)作为转诉协调部门,不承担主要责任。将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清单外事项不得列入考核范围,也不得以“属地管理”名义向基层摊派。对违反规定随意派活、虚假落实清单的,畅通基层举报渠道,一经查实从严问责。同时,将清单执行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赋能培训,提升基层依单履职能力。分层分类开展清单专题培训,把清单内容纳入乡镇(街道)干部初任培训、岗位培训和日常学习。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方式,帮助干部准确理解清单内涵、掌握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要引导干部转变观念,认识到清单不是推诿责任的“挡箭牌”,而是履职“说明书”,真正让基层干部“会用、愿用、敢用”。

数字支撑,推动清单事项线上运行。将清单事项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公开透明。建立清单执行情况数字化监测系统,对超期未办、推诿扯皮、违规派活等行为自动预警、智能督办。同时,推动清单向群众公开,开发移动端查询功能,让群众知道“什么事找哪个部门、该怎么办”,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落实。

(作者单位:镇江市委党校、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