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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新华日报

关于召开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日期: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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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8版:焦点       上一篇    下一篇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实际需要,拟召开公司2026年临时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准时参加,并提前做好会议相关准备工作。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6月26日10:00,会期半天。

二、会议类型

临时会议

三、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四、会议地点

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出席资格

1.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26年6月17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

3.公司外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和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会议相关材料将于会议前发送给各位股东,请各位股东提前审阅并准备意见。

七、参会登记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于2026年6月18日中午11:30前将参会回执函寄至公司或将回执函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办理参会登记。

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8号14层

邮编:210028

联系人:黄颖乐025-86735225

姜毕诚025-86735217

邮箱:hyl@chd.com.cn

八、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股东须提供以下材料:

法人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自然人签字);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须另持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或签字)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方出席会议的代表为股东公司法人代表,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会,并出具书面的股东代表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中应明确议案的表决意向。代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3.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住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