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卢晓琳
世界环境日前夕,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袁灿华来到金庭镇水映长滩湿地回访。湖畔草木葱茏、水光潋滟,鱼鸟智能监测系统3个月前正式运行,4个水下监测点位深入水域,3台沿岸超高清变焦云台摄像机沿堤布设,屏幕上实时呈现一派生机勃勃的湿地景致。
“这套系统整合了水下探鱼、空中观鸟、水面巡护等功能模块,所有监测数据可实时接入太湖生态岛生物多样性观测平台。”袁灿华介绍,系统是用一起企业污染案的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建设的。从企业足额赔付到“技改折抵”,再到专款赋能太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吴中区检察院探索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新路,让污染罚金就地转化为生态保护实效。
去年3月,吴中区检察院在办理某企业涉水污染案件时,发现该企业不规范排放行为对区域水生态环境造成损害,随即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布权利主张公告。公告期内,企业主动递交书面函件,认可污染事实,愿意在诉前履行赔偿义务。
依托此前签署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实施办法,检察机关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赔偿磋商,专家组结合排污体量、区域环境敏感系数核算损失。经过多轮释法说理,案涉企业、吴中生态环境局、吴中区检察院三方签订协议,确定赔偿总金额为631.24万元。企业按期全额缴入公证处开设的专项资金专户。
案件顺利办结后,办案团队没有停下探索的脚步。袁灿华说:“赔偿金不只是一笔罚款,我们琢磨着巧用‘技改抵扣’新模式,用这笔钱撬动企业环保设备迭代升级,既补上生态亏欠,又帮企业卸下部分资金负担、稳住生产经营,走出绿色发展路子。”
企业技改项目落地后,相关部门逐项核验企业技改资料,确认15项有效技改,139.61万元的技改投入全数从赔偿金中“返还”。这家企业也迎来了新生,车间新增环保设备全线投产后,经第三方核算,每年可减少危废产生量约35吨、减排各类废水约110吨,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大大提高。
“技改抵扣”解决了企业端的源头治理,剩余491.63万元赔偿金该如何科学使用?第三方监测显示,受污染水体依靠自然能力可完成自我修复,无需就地施工修复。多方会商研判后,当地跳出“在哪污染在哪修复”的固有思路,将赔偿金使用范围扩展到太湖全域,第一个列入计划的便是太湖生态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今年1月,首批34.8万元资金获批拨付。历时两个月施工调试,鱼鸟智能监测项目3月正式投用,“空中、水面、水下”一体化监测网络建成,单次可清晰监测水下2至3米范围内的鱼类活动,AI鸟类识别准确率达95%,目前已收录10余种太湖本土鱼虾和野生水鸟数据。
“一笔生态赔款,一端帮企业绿色转型,一端筑牢太湖生态防线。”站在湿地岸边,袁灿华深有感触。据悉,剩余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将继续存放于专项提存账户,待后续匹配到合适的替代性修复项目后,再严格按程序报批拨付,确保所有资金全部投向实效性强、可持续性高的生态修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