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皓琪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干事、创业的总开关,从根本上决定着事业发展的方向、质量和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评判的根本标准,精准回答了新时代党员干部“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核心问题。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锚定“实践、人民、历史”这三重检验标尺,深刻把握其内在的辩证统一关系,真正摆正认知、校准方向、涵养格局,以务实行动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过硬实绩。
坚持实践标准,在尊重规律、真抓实干中创实绩。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判别政绩真伪优劣的首要尺度。马克思主义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任何认识与决策的最终价值,都必须回归实践接受检验。政绩并非纸面文章、口头汇报,而是扎根现实土壤、遵循客观规律干出来的实际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不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那一套”。这清晰警示我们,脱离实践、违背规律的“政绩”,终将是浮沙之上的楼阁。
经得起实践检验,核心在于“实”与“干”的辩证统一。一方面,“实”是前提,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立足实际、遵循规律。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国情、省情、市情乃至具体领域的实情,使政策设计、工作思路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另一方面,“干”是关键,要求我们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面对硬骨头、拦路虎,尤需“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和“功成不必在我”的担当,将宏伟蓝图细化为“施工图”,转化为“实景画”。唯有将科学求实的态度与锲而不舍的实干紧密结合,才能创造出根基牢固、富有成效、真正推动发展的业绩。
恪守人民立场,在为民造福、由民评判中显价值。为谁创造政绩,这是政绩观的价值原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人民”二字铭刻于旗帜之上,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从根本上标定了共产党人政绩观的价值坐标。政绩好不好,决不能自说自话,最终要看群众是否认可、人民是否满意。
经得起人民检验,意味着必须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尺。它要求我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当前,仍有少数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或热衷于“数字政绩”“形象工程”,或调研走访“走形不走心”,漠视民生冷暖。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为民初心偏移、价值立场失准。政绩的创造过程,应是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政绩的评判权,必须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唯有始终坚持“人民满意”这把标尺,我们的工作才能不偏离方向,党执政的民心根基才能坚如磐石。
秉持历史眼光,在既做显功又做潜功、久久为功中谋长远。“时间是伟大的作者,能写出未来的结局。”历史是最公正的评判者,它以宏阔的视野和岁月的沉淀,检验着一切政绩的最终价值。不同于实践的即时反馈和人民的直观感受,历史检验侧重于长远效应和战略价值,深刻考验着执政者的历史远见和战略耐心。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揭示,事物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伟大事业无不始于微末、成于累土。这决定了真正的政绩,必然是“显绩”与“潜绩”的辩证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这为我们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显功”关乎当下,解决突出矛盾,回应现实关切,成效立竿见影;“潜功”着眼未来,注重基础建设,培育发展动能,效益逐步释放。只重“显功”,容易滋生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空谈“潜功”,则可能陷入凌空蹈虚的误区。真正的历史担当,在于科学统筹当前与长远,既用心解“燃眉之急”,做好那些群众期盼、发展急需的显性工作;也用力铺垫“长远之利”,甘于投身那些周期长、见效慢但支撑未来的隐性工程。唯有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一任接着一任干,才能在历史长卷中留下经得起沉淀、惠及于后世的扎实政绩。
实践、人民、历史这三重检验标尺,相互关联、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了正确政绩观的完整价值判断体系。实践标准是基础,确保政绩的科学性与真实性;人民标准是核心,彰显政绩的价值归属与立场;历史标准是升华,衡量政绩的战略意义与持久影响。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将这三重标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尊重规律的真抓实干中,在矢志不渝的为民奉献中,在甘于铺垫的历史担当中,不断创造新时代的过硬业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事业贡献坚实力量。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