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两年审结涉少涉老案件9314件
日期:05-29
本报讯 (记者 陈祉樾) 5月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妇联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两年南京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及涉老年人相关案件9314件,大部分为家事案件,其中涉少家事案件2601件、涉老家事案件4294件。
涉少家事案件中,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探望权纠纷等涉及“抚养”因素的类型占比较高。以离婚纠纷为主的“隐性涉少”案件多达7001件,多数离婚诉讼双方均坚持主张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抢夺、藏匿子女的情形时有发生。对此,南京法院明确将抢夺、藏匿行为作为直接抚养权的消极因素,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涉老家事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其中继承纠纷案件占比最高,达46.72%,主要由无遗嘱或遗嘱效力存疑导致。离婚诉讼中涉及老年父母出资购房等权益保护的案件达743件。涉老新型家事纠纷不断涌现,老年人赡养需求正从经济供养向精神陪伴和生活照料转变,起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案件达55件。
围绕“一老一少”权益保护,南京法院创新多项机制:建立“归并审理+质优快审”绿色通道,实现1191名未成年人、248名老年人权益综合保护;联合多部门救助未成年人366人、老年人128人,并帮助51名失学儿童解决入学问题;开展心理帮扶268人次;设立18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指导近3000次,案件调撤率超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