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 波
一位个体工商户到政务大厅办业务,由于不熟悉流程,加上材料不齐全,给工作人员增加了不少额外的麻烦。办完业务,他感到很过意不去,频频道谢,工作人员一句“应该的”让他倍感温暖。“应该的”三个字说起来简单,却能帮助党员干部找准角色定位,并成为丈量初心、检验担当的一把标尺。
做事前多想想“应该为群众做什么”,这是叩问初心的起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具体的行动。评价一名党员干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责任感够不够、担当精神足不足。推动高质量发展、兜牢民生底线,都是当前必须紧紧抓住的“国之大者”。面对群众的急难愁盼,党员干部不能只盯着所谓的“分内之事”,更不能玩“踢皮球”“捉迷藏”。凡事多搭把手、多管一份“闲事”,主动过问、主动介入,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这才是“该为的必须为”的政治担当。
有了“该为”的初心,还得有“能为”的本领。“能为的努力为”,彰显的是锐意进取、追求卓越的奋斗精神。真心为人民服务,从来不是想当然的表态,而是实打实的行动。在客观条件允许、政策法规框架内,党员干部干工作不能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而应秉持“跳起来摘桃子”的进取心,拓宽发展空间、提升工作效能。哪怕是一件小事,哪怕是一句暖心的话,只要用了心、尽了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就是“能为”的最好诠释。
“应该的”背后,是不贪小利、不存私心,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境界。“不该为的决不为”,是履职尽责的红线与底线。那些损害群众利益、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行为,碰都不能碰。只有守住这条红线,才能在面对组织和群众时拥有那份坦荡与坦然。这种坦然,源于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源于一心为公的修养。
进一步而言,这份“应该的”里的坦然,还体现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即深刻领悟并坚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其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一种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格局,本质上是一种“无我”的境界。它要求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大我和小我的关系、长远利益和个人抱负的关系,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在实际工作中,这意味着,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创造立竿见影的“显绩”,更要甘做久久为功的“潜绩”。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计较个人功名,而是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和历史沉淀之后的真正评价。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让干事创业的脚步更加稳健。
勿以善小而不为,“举手之劳”本身就是一种“善小”。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应当将这句朴实的“应该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立足本职岗位,用实干赢民心,共同涵养崇德敬业、勤勉务实的社会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