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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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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时代的人文经济治理

日期: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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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9版:思想周刊·领航       上一篇    下一篇

□ 罗卫东

我们正身处一个数字化深度渗透的时代,算法技术已广泛介入经济运行、社会治理乃至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然而,在以效率、精确和优化为目标导向的算法逻辑中,“人”应当居于何种位置?人文经济学的理论视角,为回应这一问题提供了思想资源与实践框架。

人文经济并非简单地将经济学方法应用于文化、教育等特定领域,而是一种人本主义经济观。从价值规范层面看,人文经济以“人”为最终目的,致力于保障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完善。从经验事实层面看,人文经济要求直面真实的“人”及其赖以生存的具体历史、社会、文化情境。由此,人文经济学不仅是一门实证科学,更是一门整合伦理、社会、历史维度的规范性学科。在经济治理层面,人文经济要求一种“经济学技艺”,即把实证经济学的经验教训与规范经济学所确定的伦理目标相结合,从而在复杂的经济社会情境中做出合宜的判断与行动。这一技艺的核心在于:治理活动必须以“人”为中心,而非以技术逻辑为中心。

进入大数据时代,算法技术为经济学研究与经济治理带来了显著机遇,同时也引发了不可忽视的人文危机。问题的关键并非是否使用算法,而是如何使算法服务于人文经济,即在坚持“人”的中心地位的前提下,合宜地引入算法工具,形成一种既有效又以人为目的的经济治理模式。

建议一:推行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制度。在公共经济治理领域使用的算法,必须具备可解释性。对于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推荐、资源分配、风险评级等算法决策,应向受影响的个体提供清晰、可理解的解释说明。

建议二:构建算法影响评估机制。参照重大政策环境影响评估的做法,建议建立算法影响评估制度。在引入新的算法治理工具之前,应当对其可能的经济社会影响、伦理风险、公平性后果进行系统评估。

建议三:完善算法监督与人民参与机制。为确保“人民”在算法治理中的中心地位,建议在算法设计、部署、运行的全周期中嵌入公众参与渠道。

建议四:推动算法服务于公平的专项政策。建议在就业、社会保障、税收、公共服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经济治理领域,设立“算法促进公平”专项计划。

建议五:加强人文经济视角下的算法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建议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推动跨学科的算法人文经济课程建设,培养既懂算法技术又具备经济学与人文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算法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技术可以计算效率,却无法衡量意义;可以优化配置,却无法理解牺牲;可以预测行为,却无法尊重自由。在算法时代,我们更需要坚持人文经济学的根本立场,使“人”能在算法时代中,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与最终目的。

(作者为浙江大学人文经济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