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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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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四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日期: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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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思想周刊·领航       上一篇    下一篇

□ 陈 东

“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上探索新途径”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经济大省的最新要求。科技成果进入产业体系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知识创造才会进一步转化为价值创造。当前,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原创性、引领性成果不断积累,但科技成果转化通道仍需进一步畅通。以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关注的是成果转化全过程中的要素组合和结构衔接,目的在于优化各类要素之间的配置关系,畅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之间的转化通道。这一过程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顺畅进入产业体系,进而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链”深度融合是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关键机制。科技成果转化体现为多种要素共同作用、持续衔接的过程。成果走出实验室、进入产业体系,需要技术供给、产业承接、资本接续和人才支撑之间形成有效协同。创新链影响成果供给的质量和层次,产业链影响成果落地的场景和载体,资金链影响从创新到成果跨越不同阶段的投入保障,人才链影响从实验室到工程化、产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的能力接续。“四链”在成果转化过程中相互联系、彼此影响,运行状态直接关系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深度。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四链”深度融合,有利于把分散配置的创新资源进一步组织起来,促进技术突破向产业能力持续延伸,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之间形成更顺畅的衔接关系。

“四链”深度融合仍面临若干难点堵点。从现实运行看,“四链”之间的衔接存在一些不足,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顺畅程度。创新链与产业链之间还存在衔接不够紧密的情况,一些成果形成后,停留在论文、专利和样机阶段,对接产业需求、进入应用场景的过程还不够顺畅。资金链与成果转化之间也有进一步协调的空间,中试熟化、工程放大、首台套应用等环节投入强度大、风险特征突出、周期相对较长,稳定支持仍需增强。人才链方面,科研人才、工程人才、产业化人才之间的接续还不够充分,技术经理人等专业力量也有待壮大。进一步看,“四链”之间的协同组织和运行机制尚需完善,技术、资本、人才和产业资源围绕成果转化实现高效匹配的条件仍需持续夯实,这也是当前科技成果高效转化需要着力破解的重要环节。

以制度创新打通“四链”深度融合中的难点堵点。“四链”深度融合的形成,有赖于制度环境和市场条件的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研发、中试、熟化、应用、扩散等多个环节,每一环节都对应着不同主体、不同规则和不同资源配置方式。制度安排越清晰,主体预期越稳定,“四链”之间的衔接就越容易形成连续性。围绕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应进一步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收益分配、尽职免责等制度,增强科研人员、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转化的稳定预期,推动各类主体在成果转化中形成更紧密的协同关系。与此同时,依托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技术、资本、人才、数据和应用场景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有利于拓展“四链”融合的空间范围,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成果转化链条的稳定性和通达性。

以“四链”深度融合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和产业支撑能力。“四链”深度融合将会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深度和广度,并进一步转化为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科技成果进入现实生产过程之后,能够带动技术进步、要素重组和组织方式调整,由此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重要承接空间,也为技术成果向产品、工艺、企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延伸提供了现实基础。“四链”衔接越顺畅,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之间的联系就越紧密,先进制造业的技术基础就越扎实,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条件也越成熟。由此形成的转化能力,有助于提升产业体系的韧性和安全水平,也会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续支撑能力。

科技成果高效转化贯穿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键环节,也连接着创新体系与产业体系的运行过程。把着力点放在“四链”深度融合上,有助于推动创新资源更有效地进入产业体系,推动科技成果更顺畅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四链”之间的衔接程度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基础就会更加稳固,新质生产力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也会获得更加坚实的支撑。

(作者为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