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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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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日期: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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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发展改革委提请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江苏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摘要如下:

一、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全省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经济大省带动和支柱作用持续彰显,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2万亿元、同比增长5.3%,增量保持全国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45.7亿元、同比增长2.1%。

(一)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四稳”工作落实见效。出台加大稳就业支持力度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城镇新增就业141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4.6%,对美出口企业用工登记人数保持稳定。出台实施财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实降费和各类就业、稳岗补贴资金超290亿元,企业总量达486.5万户、增长4.7%;新增境内上市公司29家,居全国第一。实施大力开拓新兴市场拓展国际合作空间的若干措施,进出口总额增长6%、规模创历史新高,对东盟、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分别增长18.5%、11.3%,跨境电商平台进出口增长27.4%。健全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评估各类政策文件271件。

(二)持续释放政策组合效应,供需两端协同发力。以旧换新商品销售额超2500亿元,限上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零售额分别增长21.2%、39.5%。七批次“两重”项目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全部开工建设,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出台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62条措施,开展“苏新消费”系列活动,在主流电商平台开设“苏品苏货”专区,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升至55%左右。城市足球联赛成为现象级体育赛事。全省银联渠道异地文旅消费占全国比重保持第一。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达7290亿元、超年度计划1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规上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8.3%、增长贡献率达82.1%。

(三)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产业科技创新扎实推进。苏州实验室去筹转建,中国科学院工业人工智能研究所正式成立,3项成果入选“中国科学十大进展”。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试验区建设,出台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双高协同”创新发展意见,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累计对接转化高校成果270项。新培育6个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07家、居全国首位。举办首届人工智能OPC大会。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集群累计投资项目202个,带动直接股权投资190.5亿元。获批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碳达峰试点数量增加至4个,2家园区入选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培育认定首批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30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长28.3%,绿电交易量增长74%。

(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强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获国务院批复。开展新一轮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实施27个“高效办成一件事”。规上民营工业增加值、规上民营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7.6%、9.1%。组建省国金投资集团、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实际使用外资168.2亿美元、规模居全国首位。获批建设连云港—徐州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江苏中亚中心升级为中国—中亚贸易畅通合作平台,获批全国首个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试点。

(五)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稳步提升。长江口产业创新绿色发展协同区建设方案获国家批复,300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113个居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卡通用”。持续巩固沿江化工整治成果,长江“十年禁渔”秩序平稳。176个海洋产业重大项目、20家海洋产业平台、32家海洋产业园区加快建设。协同推进33个苏皖鲁豫省际重点合作事项。新实施169个南北结对帮扶项目。开展新一轮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新获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累计超3000个。宁扬长江大桥、常泰长江大桥建成通车,基本实现隔江相望的县(市)过江通道全覆盖。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成果更加可感可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6%。12类45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民生支出占比达78.1%。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0%,普惠托位占比达76%,全面实施育儿补贴制度。普通高中、本科和高水平大学录取人数再创历史新高。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48元,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长5.2%。PM_2.5浓度31.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1%,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94.8%、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太湖湖体平均水质保持Ⅲ类。粮食产量763亿斤,能源电力保供平稳有序。高风险金融机构保持动态清零。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群众安全感保持98%以上。

二、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2026年安排经济发展实力、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自立自强、公共服务能力、人民共同富裕、绿色转型发展、安全保障水平等七大类42个指标。其中,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城镇新增就业12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稳中提质、占全国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实际使用外资规模保持全国前列、占全国比重保持基本稳定,粮食产量保持稳定,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三、实施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点举措

(一)着力建设强大内需市场。举办“一市一特色”促消费活动,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推动“苏品苏货”上平台、上商超、上连锁,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引导金融机构用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办好第二届城市足球联赛。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推广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加快推进“两重”等项目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开展民间投资深化拓展行动,运用基础设施REITs等方式盘活利用存量资产。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全链条提升省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和审批服务效能。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增加“好房子”供给,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出台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若干举措。

(二)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传统产业焕新升级三年行动,支持企业大力研发高端、短缺产品,推动特色产业向品牌化转型。开展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和“1650”产业体系补短板技术攻关行动。加快推进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集群项目投资。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健全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组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基金,持续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三)全面提升创新体系效能。全方位服务保障苏州实验室建设期高水平运行,推进紫金山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建强物理、应用数学、合成生物、生物医学等基础科学中心。推进40项省科技重大专项、80项前沿技术研发和60项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大力推动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持续实施“筑峰强链”企业培育支持计划,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全方位全领域推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加快应用普及。深化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加快“三首两新”推广应用。加大人才引育留用力度。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推进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支持苏南五市开展“小切口”改革探索。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完善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配套政策。深化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持续拓展外贸新主体、新市场、新模式、新渠道、新产品,推动外贸稳中提质。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深化落实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落地见效。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中新数字贸易合作试点。

(五)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制定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江苏行动方案,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形成更多跨区域创新成果。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长江大保护工程建设。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强化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多领域合作。做好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深化“1+3”重点功能区建设。出台城市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启动现代化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行动,实施潜力县域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出台科技强农政策措施,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分类培育计划、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工程,实施“新农人”培育三年行动,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片区化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六)更高水平建设美丽江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系统推进太湖综合治理,保障南水北调水源安全。扎实推进山水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高标准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打造一批省级零碳园区、零碳工厂。编制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认证规则,推进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全面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绿电“三进”工程,加快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行动。开展全面节约战略行动。

(七)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开展稳岗扩容提质等促就业行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启动新一轮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国家“双高建设计划”。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医院建设,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慢性病早期筛查。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稳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按照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率同步调整低保标准。加强困难群体帮扶。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落实育儿补贴等生育支持政策。完善“苏适养老”服务体系。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施公共文化新空间提升行动,建好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

(八)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强化9个“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支持具备条件地区提前实现隐性债务清零,推动融资平台转型退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和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760亿斤左右。全面增强能源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深化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多元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