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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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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新华日报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的困境与路径

日期: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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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26版:品牌强国 江苏有我       上一篇    下一篇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化”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是深化反腐败斗争、应对新型与隐性腐败的必然要求。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仍面临一定困境,亟须理清推进路径。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的困境

制度供给碎片化与配套制度不健全的规范化困境。一方面,为填补规范空白,纪检监察机关出台诸多规范性文件,却缺乏系统设计。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体系虽已具备雏形,但缺乏细则和案例指导,配套制度不健全,基层实践往往缺少明确内部规范指引。

监察领域不确定概念较多与纪法衔接不畅困境。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在新征程上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还要持续不断加强立法,以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核心,促进监察法律体系走向完备。

机构关系不够顺畅与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的正规化困境。目前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分工协作不够顺畅,权责边界模糊。此外,某省调研显示,熟悉党内法规但不熟悉刑事法律者占51%,反之占35%,二者兼具者仅14%,复合型干部匮乏问题突出。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的路径

2025年2月,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因此,应以自我革命的核心理念为统领,推进“三化”建设。

以自我革命引导内部规范制度体系的协调统一。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系统思维。推进规范化建设,应在自我革命精神引领下,以系统思维统筹规范设计,形成规范间的有机衔接与动态平衡。以自我革命指引党规国法解释及纪法衔接。自我革命精神是党内法规的灵魂,也是纪法衔接的指南。推进法治化建设,应以自我革命理念统一党规国法解释的价值取向与实践方向,通过完善纪法衔接制度机制,使纪法两套规则体系在运行上有机衔接。以自我革命驱动机构关系优化与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方面,需要健全派驻、派出机构与本级派出机关的协同机制。另一方面,需要以自我革命精神构建“教育—实践”一体化能力培养体系,强化政治素养、法律思维与数字监督技能。 王涛菲

(作者系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东南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