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勇
江苏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力争在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发展上形成江苏独特优势。在“十五五”时期,发展新质生产力,核心在于科技创新,而“人工智能+”则是这股创新浪潮中最具爆发力、渗透力和颠覆性的“关键变量”。
科学把握“人工智能+”驱动新质生产力的内涵跃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深刻理解这一论断,必须实现从“工具”到“引擎”的认知跃迁。过去十余年,“互联网+”深刻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其核心逻辑是“连接”,解决的是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其核心逻辑则是“赋能”与“生成”,解决的是知识创造、逻辑推理与生产效率问题。这一转变,标志着人工智能已不再仅仅是辅助人类劳动的单一“工具”,而是演变为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引擎”。
这种“引擎”作用,体现为对生产力三要素的深刻重构。一是劳动者的素质“增强”。传统的劳动者正在向掌握数字技能、能够与AI协同工作的“新型劳动者”转变。AI不是要替代人,而是要通过人机协作,赋予劳动者“外脑”,使其从繁重的重复性劳动中解放出来,从事更具创造性的工作,实现人力资本的指数级增长。二是劳动资料的“数智化”。生产工具从传统的机械设备,升级为包含算法、算力、数据在内的智能系统。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生成式设计软件成为新的劳动资料,极大地拓展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边界。三是劳动对象的“扩容”。数据成为新的关键生产要素。在“人工智能+”的催化下,沉睡的数据资源被唤醒,转化为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同时,虚拟空间、数字孪生世界也成为了新的劳动对象,生产的边界被无限延展。
深刻理解“人工智能+”应对变局开创新局的战略意义。从外部环境看,这是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主动选择。全球科技竞争已进入“白热化”阶段,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战略制高点,已成为各国竞相布局的焦点。面对逆全球化思潮涌动和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我们需要通过发展“人工智能+”,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自动生成确定性来应对外部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
从内部条件看,这是破解高质量发展瓶颈的内在要求。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传统的要素驱动模式难以为继,必须转向创新驱动。“人工智能+”能够有效缓解劳动力短缺压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特别是在“十五五”期间,通过AI赋能,可以将巨大的人口规模优势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将庞大的数据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
因地制宜探寻“人工智能+”数实融合的实践路径。江苏是制造业大省、实体经济大省,拥有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和丰富的应用场景。江苏的“人工智能+”不能停留在实验室,而要深入到千行百业的具体场景中,构建“数实融合”的实践样板。
聚焦“智改数转网联”,打造制造业转型新高地。必须紧紧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推动AI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一方面,推动生产端的柔性变革。通过引入AI,实现从“以产定销”向“以销定产”的转变,利用计算机视觉进行质量检测,利用预测性维护技术让设备“自救”。另一方面,推动产业链的协同优化。江苏正在全力打造“1650”产业体系,AI的应用应从企业内部延伸至整个产业链。要围绕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利用AI算法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上下游企业间的数据互通与资源协同,增强产业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
聚焦社会治理现代化,让城市“会思考”。“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更应拓展至城市治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在精细化治理方面,通过“AI+治理”,让数据多跑路,让城市运行更聪明。例如,利用AI实时调控交通信号,利用AI监测环境污染,这不仅是技术的应用,更是治理模式的革新。在普惠化服务方面,智能辅助诊断系统、个性化教育系统等应用,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聚焦基础设施先行,将算力转化为生产力。算力是人工智能时代的“电力”。江苏应加快构建一体化算力网络体系,统筹通用算力、智能算力和超级算力布局,降低中小企业使用算力的门槛和成本。同时,要打通“最后一公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解决大模型在垂直行业落地难的问题,构建开放、协同、共生的产业生态。
自觉坚守以人为本的伦理向度。“人工智能+”不仅是一个技术创新过程,更是一个社会变革过程。如果说效率是它的“速度”,那么伦理就是它的“温度”。我们在拥抱技术红利的同时,必须保持清醒的理性思考。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终极指向。“人工智能+”的终极目的,不是为了取代人,而是为了服务人、发展人。无论是算法推荐还是大模型应用,都必须坚持“人是目的”的伦理原则。我们要警惕技术异化带来的风险,避免人成为算法的附庸。在推动技术发展时,要始终将人的全面发展放在首位,确保技术理性服务于价值理性。
有效应对社会伦理挑战与风险防范。随着AI的深度应用,算法歧视、数据隐私泄露、“信息茧房”等问题日益凸显。必须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推动算法的可解释性和透明度。同时,要加强数据立法和监管,探索数据所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的分离机制,在释放数据价值的同时筑牢安全防线。
致力于弥合鸿沟,让智能之光普惠共享。我们要关注“数字鸿沟”向“智能鸿沟”演变的趋势。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和平台赋能,帮助中小企业低成本获取AI能力,避免AI成为大企业的专利;另一方面,关注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在智能化社会的适应问题,开发适老化、无障碍的智能产品,让技术更有温度。
(作者为省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省社科院人工智能与社会科学创新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