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族文化认同与高校音乐教育融合
日期:12-02
□ 夏 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这一重要论述不仅强调了文化认同对于民族团结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也为新时代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将高校音乐教育与民族文化认同相融合,不仅有助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能推动音乐教育的改革与创新,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因此,如何从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和评价机制等方面形成系统的融合路径,便成为亟须深入思考的重要问题。
明确培养目标,增强文化自信。任何教育改革都必须从目标确立开始。高校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不仅决定了人才的培养方向,也为课程体系、教师队伍和评价机制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新时代背景下,高校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应当与国家战略紧密衔接,既关注所培养人才的专业能力的提升,又注重文化认同的建构。具体而言,高校音乐专业人才基本定位是:培养既具备扎实音乐功底,又拥有深厚民族文化素养和开阔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在此,深厚的民族文化是高校音乐专业人才扎根中国大地、彰显文化自信的核心底蕴。它绝非简单的知识堆砌,而是一种内化于心的文化认同与审美品格。其内涵包括:其一,对中华音乐本体(如民歌、戏曲、器乐、传统乐理)的精深掌握与活态传承;其二,对孕育音乐的历史、哲学、文学等多元文化语境的深刻理解;其三,具备以当代视角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民族音乐的能力。最终,使学生既能汲取民族母语的丰沛营养,又能以融通中西的视野,用音乐讲好中国故事,推动中华文化焕发新的时代光彩。拥有深厚的民族文化素养的目标定位不仅回应了时代对文化自信的要求,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价值导向。通过目标的确立,高校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学生形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从而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奠定精神根基。
创新课程教学,拓展融合路径。在明确培养目标的前提下,落实课程教学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课程是目标与实践之间的桥梁,也是学生切身感知文化的主要途径。若没有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培养目标将难以真正落地。当前,许多高校已经在探索如何将民族音乐资源有效融入课程。例如,中央民族大学通过“民族音乐学概论”课程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课堂,让学生直观感受少数民族音乐的独特魅力;中央音乐学院开设“中国传统音乐概论”,系统讲授戏曲、民歌等传统音乐;四川音乐学院则依托非遗实践基地和音乐节活动,将教学与社会文化实践紧密结合。这些做法为课程教学与文化认同融合提供了有益经验。从创新课程教学、拓宽融合路径的视角看,高校应当注重跨学科教育模式的引入。高校通过开设“音乐与民族文化”“音乐与社会发展”等课程,不仅促进学生音乐知识的学习,还促使其理解背后的历史与社会背景,形成更宽广的文化视野。高校应注重借助实践课程丰富教学形式,例如,可以开展“民族音乐采风”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在真实的社会场景中感受音乐的传承现状,从而加深其文化认同。高校还应重视创新文化传播与交流的形式,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出现,为民族音乐的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高校可与文化机构、非遗中心和民族艺术团体合作,共同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传播平台。同时,应培养学生的传播意识,让他们通过短视频、音乐专栏或校园音乐节等形式,成为民族文化的积极传播者。
强化师资建设,夯实教学保障。课程体系的有效实施,需要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教师既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文化的引导者,他们的理念与素养直接决定了课程实施的效果。因此,师资队伍建设,成为音乐教育与民族文化认同融合的关键支撑。首先,应注重引进和培养具有跨学科背景的教师。音乐教育与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密切相关,跨领域知识能够帮助教师在教学中实现文化与音乐的有机结合。其次,要加强教师在职培训与实践锻炼。通过专题研修、实地考察和田野采风,让教师亲身感受各民族音乐的独特魅力,从而增强其文化传承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例如,组织教师赴民族地区开展田野调查,不仅有助于其提升研究能力,也能为课堂教学提供鲜活素材。最后,还应注重教师团队的整体建设。一个团结的教师团队,可以共同应对课程改革中的挑战,也能为学生提供更系统和多维的学习资源。因此,通过定期教学研讨、经验分享和合作研究,教师之间能够形成良好的协作氛围,从而提升整体教学水平。
完善评价机制,促进持续发展。在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和师资队伍形成合力的基础上,评价机制承担着“校正航向、持续改进”的功能。没有科学的评价体系,前期的努力便难以形成可持续的成果。从内容上看,评价机制应当涵盖学生学习成果、教师教学效果以及整体融合成效三个方面。在学生层面,可以通过作品展示、汇报演出、研究课题等多元化方式检验其学习成效,不仅关注知识掌握,更强调文化认同和创造力。在教师层面,可以通过课堂反馈、同行互评和问卷调查,全面收集教学信息,从而推动教师不断改进。更为重要的是,高校应建立“评价—反馈—改进”的循环机制,使评价结果能够直接转化为课程优化和教学改革的依据。此外,评价机制还应注重长效性。通过建立数据库、形成案例积累和跟踪研究,高校能够持续观察音乐教育与民族文化融合的效果,并在不断总结中实现优化升级。这样,评价不再是一次性的终结,而成为推动音乐教育持续发展的动力。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