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伟京 朱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富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引领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近年来,江苏立足省情实际,深入贯彻和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下简称“两山”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寻求高质量发展、高强度开发与高水平保护的平衡,努力为全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作出突出贡献,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
增“绿”护“青”,厚植“两山”生态底色
江苏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做好治污、添绿、留白三篇文章,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把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统一起来,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守护绿水青山,做大生态“分母”。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推动生态环境从严重透支到明显好转。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大力推进钢铁、煤电、化工等产业结构性调整,高质量完成全省钢铁行业过亿吨产能的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以来,全省PM2.5连续4年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2013年新标准执行以来最优。实施长江污染治理“4+1”工程,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等行动,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深化太湖上游重点河道“一河一策”“一企一策”整治,太湖平均水质实现有总磷系统监测数据以来首次达Ⅲ类,首次达到良好湖泊水平,连续17年安全度夏。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水韵江苏生态特质充分彰显。率先印发实施首部“多规合一”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统筹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按照系统性、整体性、流域性的要求,实现陆域和海域国土空间统筹,科学构建“五区三带”生态保护修复格局。在高淳、宜兴等4个地区率先开展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入选国家山水工程,长江、太湖等水域水生物恢复明显。
坚持共建地球生态共同体,生物多样性“家底”更加殷实。重视物种保护与复元,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等纲领性文件,绘制长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的路线图。在全国率先启动生物多样性“摸家底”行动,省内记录物种数更新至9000余种,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在江苏大地逐渐“复苏”。推进生物多样性监测能力建设,构建“一横两纵+”观测网络,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不断完善。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31个,14个栖息地被纳入国家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丹顶鹤、麋鹿、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生存空间得到有效维护。出版《江苏省重点动植物保护物种图册》科普读物,推出一批江苏生物多样性文创产品,亮相COP15国际大会,生动展示江苏自然生态之美。
变“绿”为“金”,拓展“两山”转化路径
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是辩证统一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江苏始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方面通过高水平保护打造绿水青山,把生态优势发挥出来;另一方面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新优势。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新修复模式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聚焦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和受损生态系统,构建“生态岛”试验区“1+1+N”制度体系,分级分类推进试点示范探索。吴中西山、溧阳天目湖湖群、泗洪成子湖等首批8个“生态岛”试验区通过实施科学、积极和适度的人工干预措施,持续改善动植物生境,成为生物栖息、繁衍的良好场所。将减污与扩容相结合,创新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充分利用自然净化降解能力构建经济活动与生态空间的缓冲地带。已建成的133个生态安全缓冲区,实现年削减COD4864.8吨、氨氮371吨,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深化“两山”转化机制,累计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37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数量居全国前列。以长江“绿色脊梁”、南部“太湖明珠”、东部“美丽海湾”、中部“生态绿心”、北部“黄河故道”和大运河文化生态长廊等为线,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岛”试验区、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等实境生态文化载体为点,设计打造多样化、高品质、沉浸式的“美丽江苏”生态文化精品体验线路。创新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引导各地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合理发展关联产业,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收益挂钩模式,激活经济增长新引擎。
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深刻革命,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和江苏省实施细则、京杭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狠抓“化工围江”和岸线保护修复等突出问题,“以退为进”为绿色生产力布局腾出空间。实施传统产业焕新、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培育、清洁生产改造等行动,建成一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太阳能电池、动力电池产量分别占全国近四成和1/3左右,“新三样”出口占全国的16%、规模第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非化石能源累计装机达9054万千瓦、占全省装机总量的46.3%。深化交通清洁低碳转型,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3.6%,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50.5%。
凝“心”守“绿”,筑牢“两山”保障根基
江苏始终坚定不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全省上下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空前统一、认识显著提高、行动更加自觉,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更加浓郁,为“两山”理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在全国率先建立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分值权重增至18%,引导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先后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不断压实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强化督察闭环治理,在全国率先以党内法规形式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构建包含授权督察、计划管理等八项制度的省级环保督察体系,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约谈办法》等,通过规范约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形成“督察—整改—问责”工作闭环。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江苏坚持以立法守护绿水青山,制定修订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近20部相关地方性法规。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及配套调整、监督管理办法,将22.48%的陆域划定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构建全省“442211”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创新实施自然生态修复行为负面清单制度,一体推进生态修复、监测评估、监管执法、督察落实,全面提升生态保护监管协同和基础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横向、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率先实现省内各市县水环境区域补偿全覆盖,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7+1”制度体系,逐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
坚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江苏连续2年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大赛,在全省各地开展巡回宣讲百余场,充分展现全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显著成效。深化生态文化品牌培育,大力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创新推出长江大保护“小使者”“蔷薇花信”“生态环保 美丽江苏”诗词征集、“美丽精灵”寻访等特色品牌活动,举办“美丽江苏——江河湖海青蓝行”活动,通过沉浸式体验、生态考察等形式,面向中小学生、国际友人、青年大学生和志愿者等群体开展融合传播。每年举办“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推出“微笑天使”“城市精灵”等宣传产品,全程记录江豚、鹰隼等动物的生存状态,用生态之美点燃公众新的兴趣点,开发江苏省“生物多样性”、南通“生物脸谱”、泰州“泰美丽”等移动端软件,不断扩展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了解和参与途径。
立足新起点,江苏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以“两山”理念为行动指南,交出了一份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答卷。展望未来,江苏将继续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道路上笃定前行,让绿水青山的底色更浓,金山银山的成色更足,奋力绘就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生态画卷。
(作者单位: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生态环境厅基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