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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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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理念构建新时代法治传播体系

日期: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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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1版:智观       上一篇    下一篇

□ 吴 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现如今,法治中国建设在各领域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法治传播行稳致远。要进一步构建新时代法治传播体系,必须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将创新理念展现在传播内容、方式以及机制等各个方面,紧跟发展大潮,把握时代脉搏。

在法治传播中提高政治站位

法治传播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政治性与专业性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实践升华,构成了新时代法治传播体系的核心理论支柱。

一方面,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通过法理阐释与制度解读实现政治话语向传播话语的有效转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理论与实践结果,是系统总结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重大创新成果。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共性特征和个性特色的创新,具有深刻的法理解读与传播意义。另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系统观,在实践中具体体现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协同推进,进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所以,只有将思想价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强化法治精神传播中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属性与价值引领功能,才能实现传播闭环。

构建多元协同的法治传播格局

相关部门需创新传统单一主体主导的传播模式,利用好新媒体时代的媒介传播特性,实现多主体协同的法治传播新格局。在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蓬勃发展的时代浪潮下,我国法治传播的实践主体呈现出从最初的单一主体主导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最终变为“多元参与、一元核心”模式的演进路径。早期,法治传播主要依赖单一主体,在计划经济体制和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下,这一主体凭借资源与权力的集中优势,主导着法治信息的传播,确保法治观念和政策能够自上而下地传达给民众。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的门槛大幅降低,传播主体也在与时俱进。在党和国家确保法治传播政治方向正确的基础上,不同主体整合传播优势,使法治传播既充满活力又有序规范,从而更好地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

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代表,承担着绝大部分法律法规的实施职责,这一角色定位决定了政府在法治传播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理应成为我国法治传播的主要责任主体。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背景下,依据当前的新形势和新需求,政府正从依法行政、执法公开等多方面强化其在法治传播中的引导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主流媒体作为强有力的法治“传声筒”,需在法治传播上发挥带头作用。例如,人民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平台优势,联合《人民日报》法治头条工作室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积极探索创新报道形式,精心策划并重磅推出了《挑战100天学习民法典》系列,通过多主体共同参与,实现了多角度、多层次、立体式的传播效果。企业也需担起社会责任,在北京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新浪微博逐渐形成了具有特色的“1+2+4”普法模式:建好1个矩阵,形成以政府官微为核心的原生普法内容矩阵;把握2个时机,紧跟普法节点、结合社会热点,以事件和热点为切口高频普法;发挥4种能力,激活政府官微的内容创新能力和热点捕捉能力,充分发挥联动整合能力和品牌打造能力,实现普法破圈传播,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优化新媒体时代法治传播的内容表达

内容创新要求相关部门在叙事视角上融合宏大叙事与微观表述,从而形成具有新时代特色的法治传播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法治传播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体现人民利益,要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人民。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时代,公众面对海量信息,首先会依据其趣味性及可读性进行筛选,法治传播也呈现出贴近民众阅读喜好的新态势。

法治传播的表达不仅仅是严肃叙事,更可以把握好互联网这一“最大变量”,抓住新媒体时代的“流量密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重视技术创新,在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上做文章,用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使正面宣传的用户规模不断扩大、用户黏性不断增强。”传统法治传播主要集中在普法宣传、案例宣讲等方面,而新媒体凭借其独特优势,以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治信息生动鲜活地呈现出来,使法治传播充满了温度与趣味。新媒体的表现形式丰富多样,既可以通过短视频、漫画、动画等轻松诙谐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又能借助社交媒体的互动功能,与公众进行实时交流和反馈。2025年4月,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政法机关开展“象往普法+:法治雨林e路同行”直播活动,“政法主播”将严肃的法理融入网络直播,借“泼水节”等民俗场景传递法律知识,用“小案件”阐释“大道理”,以互动释法增强代入感。其通过可视化呈现与精准传播,让法治宣传“活”起来、警示教育“深”下去,有效提升全民守法意识与法治文化认同。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在线问答、话题讨论等形式,激发公众参与法治讨论的热情,增强公众与法律之间的互动。这种融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传播方式,赋予了抽象法律以可视性和易通性,大大降低了公众理解法律的门槛,扩大了法治内容的传播面和影响力。

实现法治传播方式的技术赋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胆运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加快融合发展步伐,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和最优化。”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技术赋能已成为推动法治传播方式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

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法治传播呈现出智能化、精准化的趋势。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正在重塑法治的传播形态。智能法律问答机器人已广泛应用于政务服务平台。北京互联网法院推出的“AI虚拟法官”,对当事人在立案、应诉、调解、法律咨询、技术操作中的常见类型问题进行整理,采用智能识别技术对当事人提问进行关键词读取定位,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当事人提供一种浸入式诉讼指引。在普法过程中,对于一些日常的法律问题,完全可以运用AI法律工具进行智能问答,依托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精准理解咨询者提出的专业法律问题,并在短时间内生成包含法律分析、法规引用和案例参考的综合性解答。这种即时响应机制突破了传统法律服务的时间与空间限制,使专业法律知识能够快速触达需求者,显著提升了法治传播的效率和覆盖面。在交互体验维度,人工智能融合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与多模态交互理论提升用户参与感,依托人工智能驱动的虚拟形象与情景模拟技术构建沉浸式传播场景,可以更好地激发受众的认知投入与情感共鸣。在创造更加丰富的传播体验的同时,这些前沿技术的融合创新将推动法治传播形态的全面升级,形成全域覆盖的智能法治传播生态系统,为构建法治社会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与传播动能。

总的来说,法治传播要深度融合科技创新成果,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作用,尤其是视频图像智能化、大数据分析等数智技术,构建新时代法治传播体系。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