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德于教,深入挖掘经济法学科中的思政元素
日期:04-11
□ 赵植旭
经济法课程是大学生树立市场经济法治观念,正确认识市场经济中个人、社会、国家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法律关系重要知识的获取渠道,内容不仅涵盖经济法律规则和制度,还包括社会责任、伦理道德等方面。经济法教学不仅是传授经济法专业知识和学术理论的主战场,更是引导学生明确是非和价值判断的重要阵地。在新时代法学教育的新观念和新要求下,法学教师应充分利用经济法课程这一重要平台,挖掘经济法课程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潜力,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要充分发挥经济法课程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核心在于深入挖掘经济法学科中的思政元素。我国的经济法学科深受世界近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潮流影响——其学科和课程体系主要是在改革开放后构建的,是众多法律学科中最年轻的成员。其与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等专业交叉相融,是典型的复合型法律学科。对于这种年轻化、国际化的课程,只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开发思政资源、充沛其思政要素,才能促进其充分适应我国国情、融入我国独立自主话语体系,更好地塑造出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新时代法学人才。
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当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公平正义观。公平和正义是东西方共通的基础法律价值理念,然而中华传统的公平正义观与现代西方法学的公平正义观的底色不同。如果说西方法学的公平正义观是默许“损不足以奉有余”自由发生的“人道”,中华传统的公平正义观所推崇的则是“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道”。现代西方法学的价值观构建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其所倡导的“人人平等”实际上是代表资产阶级的私人个体相对于掌握封建王权的统治者的平等、是公民之间刻板“平等”的政治经济待遇。现代西方的公平正义观暗含了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宽纵,这给西方社会留下了经济周期、马太效应等不容忽视的发展陷阱。中华传统中公平正义观的底蕴,更多体现在对弱者的保护、对贫困者的怜悯。汉字“法(灋)”从水,在中华传统文化里,水象征着“润泽万物而不与之争”,被誉为“上善”。水之所以能“水平”,是因其自上而下、满则溢、洼则盈的特性。换言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公平正义观追求的不是刻板的、绝对的、静止的水平状态,而是上层资源和权利向下流动最终达到平衡的过程,这要求社会上层自我约束,减少对社会资源的占用,支持和援助处于弱势和贫困状态的社会底层,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大同。经济法课程中的诸多内容,如:《税法》中的累进税制、《劳动法》中的产假制度、《证券法》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障制度等都彰显了对社会弱者群体的关怀,都是经济法课程中的思政元素与中华传统公平正义观的接驳点。
经济法的课程教学中应当融入儒家经典的公私之辨。中华传统道德的诸多论辩中,公私之辨被认为是核心与本质议题。义利之辨、理欲之辨乃至华夷之辨,实质上都是公私之辨。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的发展过程中,“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一直被奉为君子的最高的政治追求和道德准则。儒家经典的公私之辨着重于集体利益和个人对集体的责任感,是中国近现代集体主义精神的思想内核,这也正是其与西方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文化相区别的核心所在。不同于调节平等主体之间“私对私”关系的民商法,经济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多为“公对私”,主体是政府、市场、法人和公民。故而,经济法学科是与公私之辨这一思政要素最契合的法学课程之一。授课教师在讲授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功能以及各种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律法规时,应当有机融入儒家的公私之辨。
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当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以民为本思想。经济法构建了我国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规制着就业投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是与民生关系最紧密的法律学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条主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传统重民、恤民思想应当作为经济法学科思政元素被融入到课程教学中。讲授我国的税收制度,提及我国取消延续征收了几千年的农业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不断提高等相关知识时,可以将“仁政”“爱人”等恤民思想糅合进去,让学生深刻体会到经济法学存在的目的在于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经济发展只是实现该追求的必经过程。
在新时代依法治国背景下,法学教育的目标不应局限于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和研究型法学人才,更应当透过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育德于教,引导新时代法学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经济法课程的思政要素挖掘本质上是经济法学知识与价值融合过程,要坚守“立德树人”的目的,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的同时推动经济法课程思政的理论构筑,培养出法学根底扎实、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家国情怀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作者单位:江苏开放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2023年江苏开放大学科学研究青年专项课题“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法律属性及其运作机制研究”〈立项编号:2023XK014〉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