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出台22条措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日期:01-22
□ 本报记者 薛诚 通讯员 郭秋丽 应东昊
日前,镇江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力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强市建设,打造在特色领域具有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地、科技创新策源地、产业发展新高地。
本次发布的《政策措施》包括优化创新机制、建强平台载体、激发企业动力、推动成果转化、强化要素保障5个部分共22条措施,体现3个方面的创新点——
科技体制改革举措更实,着力激发创新活力。《政策措施》聚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如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强化高能级平台建设;在创新主体培育方面,持续加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在成果转化方面,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方式改革等。进一步为镇江科技创新提供激励、消除卡点、打通堵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更大,彰显“真金白银”的决心。《政策措施》坚持以财政投入为引导,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从支持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到顶尖人才引进,从重大科技专项资助到基础研究经费补贴,全覆盖、分层次、多维度提供资金支持。
科技创新环境更加优化,构建全链条创新生态。《政策措施》围绕创新机制、平台载体、企业主体、成果转化、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构建全链条、全周期的创新生态体系;通过进一步优化科技项目管理机制,为创新主体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政策支持;强化金融赋能科技创新,发展风险投资壮大耐心资本,对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强化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机制,为敢于创新、勇于突破的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家撑腰鼓劲,营造更加宽容、开放的创新环境。
镇江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科技部门将不断完善和优化配套的政策措施,形成新的科技政策体系,切实增强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的获得感;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攻坚突破“三项服务”行动,强化科技服务效能,强化科技系统“服务经济、服务产业、服务企业”作用,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