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岳旭 孙超群) 近日,《徐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城乡规划管理文件发布。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旨在通过优化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引导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
其中,《徐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共19条内容,涵盖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调整原则等方面。从功能优先、公共优先、产业升级、规划实施4个方面明确了详细规划调整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先保障并支持各类公共设施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公共设施服务水平,着力提升城镇空间品质。同时,办法从4个方面明确不予调整的“负面清单”,在保障详细规划调整合法依规的同时,打消市场不合理的预期,有效捍卫发展底线。
《徐州市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暂行规定》共13条内容,包括目的依据、概念内涵、适用范围等方面,明确了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6种主要建设用地的兼容规定。《徐州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共17条内容,鼓励丰富住宅套型设计,如放宽阳台不计容比例限制,调整不计容飘窗进深要求,新增挑空平台、空中共享平台容积率计算规则等。《徐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试行)》共47条内容,在规划总体指标要求方面,明确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总体要求和审查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徐州市实际情况,对建筑密度核定及屋顶绿化等的绿地率折算标准进行规定,鼓励建筑采用屋顶绿化等增加绿化空间,改善生态环境,增强绿化的功能性、可达性。
记者注意到,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此次发布的《徐州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定(试行)》和《徐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要点(试行)》对规划实施进行了合理优化,有利于引导改善型住宅的开发建设,有利于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比如,其中提到鼓励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相关建筑空间不计入容积率,在降低住宅小区建设成本、提升房企开发积极性的同时,增加了公共服务设施和共享空间,提升了群众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