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9-19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新华日报

双轮驱动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日期:01-02
字号:
版面:第10版:智观       上一篇    下一篇

□ 朱祖德

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创造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方法和有效路径。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之所以取得历史性伟大成就,正是因为把准了正确方向、掌握了科学方法。

改革和法治如车之两轮,同向而行、互动共进。我国历史上的历次变法,都是改革和法治紧密结合,从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宋代王安石变法到明代张居正变法,莫不如此。改革的标识是创新、是突破,是不断冲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体制机制;法治的名片是规则、是秩序,总是相伴其左,不断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的体制机制。新时代的改革开放,面临的风险更多、挑战更大,我们应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以法治之势深化改革。法治是制度之治、规则之治,在改革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借助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来深化改革。依靠法治凝聚改革共识。人心齐,泰山移。我国改革行至攻坚期、进入深水区,需要依靠法治凝聚起广泛共识,才能最大程度地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投身改革的热情和动力。法治提供了评价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明确依据,直接或间接地告诉人们中国改革的方向、原则、目标、方式等,提示人们在改革过程中哪些合法权益应当去依法争取,哪些法定义务和责任应当自觉去承担,进而为凝聚改革共识提供指引和遵循。法治使人们形成稳定的预期,在重大利益调整的改革过程中,人们表达或主张自身的相关利益诉求时,可以也应当遵从法治的指引,做出法律上的预测和评估,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依法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依靠法治规范改革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坚持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保证改革不变道、不走样,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推进。改革不能以牺牲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为代价,任何层面、任何领域的改革,都必须经受住是否合乎法治的检验。改革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越是重大改革,越要法治先行。全面深化改革应当是在法律规范约束之下有序、渐进、稳步推进的改革,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改革合法有序。依靠法治保障改革实施。法者,治之端也。中国式现代化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获得强劲的前进动力,离不开坚强的法治保障。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通过完善法治建设规划,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为改革开放提供法治保障。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根据改革情况,及时调整立法,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不能让一些过时的法律条款成为改革的“绊马索”。依靠法治巩固改革成果。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要注重运用法治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法律,使之成为必须普遍遵循的行为规范。党和政府以党内法规和政策的形式宣示、确认其治国理念、治国方略,这些国家治理的制度设计、政策规定,只有通过法制化,才能定型化、精细化,执行力才能得到增强,并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实施。改革每向前推进一步,都应及时总结经验和规律,梳理和分析相关改革的实际成效,确定哪些改革措施是成功的,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价值。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要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使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引领改革不断走深走实。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改革越向纵深发展,中国式现代化越向前推进,法治保障越要有力有效。要坚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阻碍法治进步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藩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如果完全停留在旧的体制机制框架内,用老办法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或者用零敲碎打的方式来修修补补,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着眼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以法治的完善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体现。

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定能以法治之力护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为利兹大学〈英国〉刑事司法与刑法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