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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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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日期: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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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9版:镇江观察·纵览       上一篇    下一篇

□ 本报记者 薛诚 通讯员 孙可

“经查,京口经济开发区(谏壁街道)某村民小组组长蒋某某未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要求,擅自将组级土地约14.5亩对外出租给村民胡某某,租赁期限达10年,远超规定的3年,且因蒋某某与胡某某是朋友关系,在约定租金时蒋某某给予其2000元/年的优惠,造成村集体资产收益受损……今年6月,蒋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日前,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谏壁街道)纪工委在村党支部宣读处分决定,深入剖析相关人员违法行为,给在场的党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今年以来,京口区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资产资源底数不清、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清产核资、自查自纠、专项监督等方式,为守好村集体“钱袋子”、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京口区纪委监委压实区农业农村局主体责任,扎实围绕财务管理、经济合同、工程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其修订完善《京口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全面推广使用“苏智农经”系统。截至目前,处理“苏智农经”平台预警信息543条、核销506条,完善资产资源合同112条、共梳理问题18个,已完成整改18个。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京口区纪委监委紧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表现形式,扎实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今年4月以来,共梳理排查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19个,处置问题线索19个,立案16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

在强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京口区纪委监委注重以警示教育强化村集体“三资”监管,通报曝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问题3起3人,警示党员干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尤其是组级土地发包问题上做到程序规范。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制度建设薄弱、责任落实不力等深层次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与案发单位进行问题研判、督促整改,推动健全“三资”监管体系,有效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