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各地成立更新实施主体,推动其转变为更新地区的长期运营商;规划预留弹性空间,细化用途混合和兼容要求;对建筑密度较高无法达到标准和规范的区域,按照“优化不恶化”原则合理确定日照间距、停车配建、建筑密度……今年5月我省印发的《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中一系列创新规定,都能看到秦淮区实践探索的一些经验成果。
事实上,该文件的出台,正是省有关部门在考察调研了南京、苏州、扬州等城市更新先行先试地区制定的。秦淮区作为南京老城区,城市更新任务最重、启动最早,探索的典型经验做法也最多。
随着城市建设从“扩张发展”迈向“存量更新”阶段,过去那种自上而下、大拆大建的旧改思路行不通了。面对场地受限、高度受控、产权复杂的城市“危破小”改造,满足多样化、多元化、多主体改造需求,倒逼城市规划建设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势,做出有质有效的主动调整。
从小西湖“拓路”开始,到大阳沟总结经验,再到石榴新村集成提高,南京市秦淮区通过这些年的摸索、积累,梳理出就地安置、居民回迁,因地制宜、宽容规划,国企主导、混合开发等一系列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城市更新蹚出了改革新路、提供了参照样本。
从大拆大建到自主更新,城市旧改的底层逻辑已从“建设”变为“治理”。唯有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拥护,尊重群众选择和多元化诉求,辅以必要的法律保障,才能顺利推进,小西湖、石榴新村的成功改造和大阳沟的未了工程,都生动说明了这一点。
所以,城市更新的前提是社会善治,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各利益相关人多元参与、协商共治,推动政府从单一主导向多元主体协作治理转变,自下而上做好群众工作,做足用细绣花功夫,耐心坐下来和改造户平等对话,一起商讨完善改造方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城市更新,本质上是低效用地再开发。从小西湖和石榴新村改造前后对比看,居民不但住房改善,房价也实现了倍增,而政府平台通过腾挪产权调换房、经营性用房,也可逐步消化改造成本。适应新情势,更新可持续。近来我省创新出台务实、管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表明,城市更新在社会各界支持下、在政策杠杆撬动下,完全可以实现民生改善、财富增加、风貌保护、活力再造的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