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治理 助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10-15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阜宁县纪委监委重抓联动宣传、及时反馈、提级办理,强化事前防范、源头治理,助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用心做好联动宣传。为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精准举报,充分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县、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宣传活动,在各村居来访接待处、文化广场等人流量较多的场所“摆摊设点”,对《信访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以及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举报平台使用进行集中宣传,面对面向群众详细耐心解读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范围、举报渠道和举报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引导群众通过正确合理渠道反映诉求,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
用情做实全程反馈。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实行署实名受理告知、办理进度、调查结果的全程反馈机制,即信访室收到署实名信访举报后,及时分析研判,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告知受理去向,其中对属于业务外的问题,告知举报人不受理的原因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受理后,承办部门每月至少与举报人沟通一次,视情反馈办理进度,打消举报人的疑虑;办结后,承办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让群众随时知晓信访件的“行动轨迹”,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用力发挥提级办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线索指向明确、查办过程中可能遇到干扰和阻力等四类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创新运用“1+1+N”提级办理模式,由联系镇区的监察员办公室主办、属地纪委协办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提升监督质效,助力问题线索的精准识别、快速突破。同时,对已办结但仍出现重复信访举报,启用提级复查,除了复查信访反映的问题,还要核查初次调查情况。经复查不属实的,及时对被举报人予以澄清;经复查属实的,严肃追究被举报人责任,并对首次承办人进行责任倒查,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信访总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2%,重复信访较去年同期下降39.4%。 信访室 霍秦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