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孙中正
“高法官您看,今年桃子估计还会大丰收!”日前,结束了一天的庭审,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高涛打开微信,看到了当事人老张发来的照片。
四年前,老张36.3亩桃园里的桃树一被碰便大量落叶,果实也腐烂严重。老张为此天天愁容满面,他认为,是与桃园一墙之隔的工地在施工中使用生石灰,造成自己桃园受害。他也试过协商解决,本来经过有关部门调解,工程公司已经同意赔偿,但不知怎的,后来又不认账了。为了讨个公道,老张诉至法院,要求污染桃园的工程公司赔偿他的损失。
庭审前,通过与被告工程公司代理人交流,高涛了解到,被告工程公司原先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后离职,公司既不了解损害如何发生,也不清楚当初调解的具体情况,所以对老张的诉讼请求不予认可。此外,被告公司内部也存在互相推诿、不愿担责的情况。
案情并不复杂,可处理起来得花功夫。一方面,由于缺少被告工程公司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办案人员只能通过走访当初参与调查和调解的单位了解案件情况。另一方面,由于距离案件发生已有时日,为了减少经济损失,老张已对桃园进行一番“抢救”,能否准确鉴定老张桃园的损失也是一大难题。
为了查清事实,高涛带着书记员前往老张的桃园。在了解工地与桃园的相对位置、距离、周围环境等现场情况后,结合老张当时拍摄的施工现场和桃树受损的照片及视频,高涛认为被告在施工期间使用的生石灰有极大可能致使邻近桃树污染。紧接着,高涛前往当时对桃树受损原因进行认定的海州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了解认定过程、审查认定程序、审查专家的认定能力及资质,基本确定桃园受损是由被告工程公司施工期间搅拌生石灰时粉尘扬散造成的污染导致。为了进一步了解事实,高涛一行又来到当初组织调解的海州区铁路办,工作人员的回忆再次印证被告工程公司搅拌生石灰的行为是老张桃园受损的主要原因。
调查至此,案件办理剩下最后一个难题,如何确定桃园损失情况?通过在鉴定平台检索,江苏省内能够进行农业损失鉴定的只有一家机构。高涛向该机构的鉴定人员了解到,根据桃树的生长规律和年正常产值,通过测量今年桃树的挂果量便能够估算出事发至今的损失,这套鉴定方法为农业鉴定领域大多数专家所认可。于是,勘验鉴定确定在2022年8月份。
为确保鉴定顺利进行,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在现场鉴定前一周,高涛要求被告工程公司务必派人到场,但被告工程公司又出现推诿逃避、不愿出面的情况。“你们这么大的公司,追求自己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想到果农的辛苦,要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经过高涛多次苦口婆心的劝导,被告终于同意派人到现场。
鉴定人员勘验现场当天烈日炎炎,高涛和老张陪着鉴定人员在桃园里不知转了多少圈。勘验结束后,汗水早已浸透了他的制服。经过调查梳理,案件事实清晰呈现:被告工程公司施工时搅拌使用的生石灰扬撒至桃园,致使老张36.3亩桃树桃叶脱落、果实腐烂。经鉴定,原告桃园损失为814935元,法院判决被告工程公司赔偿原告全部损失。
桃园里,四年前光秃秃的桃树,如今已经变得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