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强监管 守护学子“盘中餐”
日期:09-11
□ 本报记者 薛诚 通讯员 孙可
“京口区某小学在食堂费用中为食堂兼职人员虚列出勤天数43天,违规超额发放食堂帮厨费用6450元。某小学原副校长因此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食堂负责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京口区纪委监委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给全区教育系统敲响了警钟。
案件的查处源于京口区委联动巡察组对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开展联动巡察时发现的问题线索,随后,京口区纪委监委结合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辖区内中小学食堂开展了专项整治监督。
京口区纪委监委通过以案带案、深挖彻查学校食堂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对学校食堂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与区教育局、各中小学重点人员谈话159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召开调研座谈6场,随机走访师生、家长500余人次,深入了解食堂政策落实情况,学校对食堂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对食堂监管责任等履职情况。强化“室组”联动,瞄准食物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对全区15家中小学食堂开展逐校督导、蹲点检查35次,现场办公5次,推动解决食堂设施老化、操作不规范等立行立改问题39个,确保问题整改“立竿见影”。同时,严肃查处学校食堂伙食费管理不规范、未执行“同菜同价”规定等问题,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7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人。
发现问题是第一步,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不断拓展丰富监督方式和手段,以强有力监督保障学生“盘中餐”才是关键。为推动源头治理,斩断伸向学校食堂的“黑手”,京口区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向区教育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各学校深入开展问题整改,严格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推动健全完善管权管事管人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发挥案件治本功效。
在京口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区教育局建立健全《京口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规范的实施方案》等5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推动15所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邀请100余名家长和教师代表参与学校食堂管理,聘请专业医生兼任营养师,指导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物资采购、饭菜价格等情况,每月召开学校食堂管理现场观摩学习与互查考评会,每学期对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食品安全、供餐满意度等进行量化评分。
为推动系统施治,突出“治本”效果,区纪委监委还监督推动8所学校食堂全面恢复自营模式,完成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公开招标工作,与10家供应商开展诚信供货、廉洁供货谈话,签订供货合同。督促研发“京口区教育系统后勤食堂配送管理”平台,全区各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通过平台进行采购、结算。要求严格落实结算索票索证制度,以定期轮换验收机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区纪委监委将持续紧盯涉及学生‘盘中餐’的食材采购、配送招标、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廉洁风险,综合运用‘室组地+行业监督’模式,定期对中小学食堂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持续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京口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