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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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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新华日报

深化发展产学研融合 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

日期: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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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3版:思想周刊·论见       上一篇    下一篇

□ 崔 娉

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系统阐明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意义,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在新时代背景下,科技创新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更是离不开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立足当下国际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发展需要,有必要进一步深化发展产学研融合,在政府科学统筹下,通过整合产业界、学术界的资源,针对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进行联合攻关,打破技术壁垒,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技术创新和新质生产力的形成。

政府、企业、高校虽是三个不同主体,但在发展目标方面有共同追求,即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实现自身发展,追求科技创新成为三方的利益联结点。高校聚集高端人才,汇聚专业知识,是创新的源泉、发展的引擎。高校运用专业技术、理论知识等研发相关潜力优势,既可论证创新活动的可行性,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或理论支撑,同时也可开展研发项目的遴选设计、实施推进、管理评估等活动。此外,通过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将企业的实际需求融入教学内容,与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产业学院、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选择,长远来看能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输送核心力量。高校是知识生产和创造的社会组织,企业则是知识应用并市场化的社会组织。企业以“共同研究”“委托研究”等方式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可为自身提供外部支援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迭代速度,获取更多经济效益。同时通过与高校进行深度合作,集中优势资源,针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联合攻关,促进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实现快速转化和应用,不仅能够提升科技成果的经济价值,还能够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政府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制度、政策的制定者和维护者,具有调动各方资源、统筹社会各方力量的优势。作为产学研融合过程中的主导者,政府应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法律制度,构建“政府—高校—企业”创新链条,吸引资本、技术与劳动力等创新因素集结,加强高校与企业间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促成高校知识资源与企业技术资源之间的共享互动,形成高校与企业的良性互动,为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奠定基础,保驾护航。

政府、企业、高校三者之间进行协同合作、形成共生发展具有天然的合理性。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已经提出促进包括高校在内的研究机构与企业协作的发展思路,历经数十年的稳步推进,产学研合作环境逐步完善,产学研经费投入和产出成果快速增长,但仍存在合作分散化、转换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因此,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可持续增长与发展,迫切需要继续加强政府主导下的产学研融合,构建高校与企业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良好格局。并且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是高校办学的重点、难点。

总体而言,应遵循以政府宏观的顶层设计为主导、市场需要的技术资源为目标、高校先进的研发活动为核心这一机制,政府、企业、高校三者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效推动产学研合作的深入发展,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进而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完善产学研法律与制度建设。通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为实现产学研融合提供法律保障。系统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确定重点战略技术领域和一般技术领域,合理搭配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促进产学研由“模仿创新型”向“自主创新型”的转型。明确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管理制度、人员流动制度、资金保障制度,出台更多支持产学研融合的政策措施,如税收优惠、资金补贴等,以激励高校和企业积极参与。设立专项基金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活动。

构建产学研融合发展框架与合作机制。立足当下发展趋势,并对未来趋势进行严谨预判,动态制定产学研融合发展的阶段性发展计划。结合各阶段实际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调整和优化政策措施,提升政策文件的指导性。通过政界、产业界和学术界的联席会议制度方式,分析各领域的发展需求和独特优势,通过对话协商的形式协调利益目标,凝练发展共识,推动产学研合作共同体的形成。通过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具体政策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产学研合作。同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协作,降低合作成本,提高合作效率。

采用灵活多样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在平衡好各方利益的基础之上,开展例如共同研究、委托研究、派遣研究员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校企合作的研发中心、实习实训基地等,高校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但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也共同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高校邀请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参与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等,开展联合培养项目,实施“双导师制”,通过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确保学生既掌握理论知识又具备实践能力,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有机衔接。

启动定期评估反馈与持续优化。对产学研合作的整体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调研评估,及时查找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空白区域,并采取调整和优化的方式,保证产学研合作的长期有序推进。对表现突出的高校和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发其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作者单位:常州大学。本文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日本高校产学官合作机制及启示研究”〈2024SJYB092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