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法院发出全市首批《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
日期:08-29
本报讯 (曲春玉) 近期,海州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执行异议案件办理的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执行异议案件办理。同时,为减少滥用执行异议权利情况的发生,该院积极总结实务经验,发出了全市首批《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
海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有12名案外人对涉案的65套房产提出执行异议。为有效预防滥用执行异议权,在立案时即向12位异议申请人发出《滥用执行异议权利风险告知书》,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滥用异议权利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后续案件听证、审理中,还会要求异议申请人到庭签署《执行异议风险责任承诺书》,承诺自愿承担因滥用权利和虚假诉讼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使其在行使权利时更加审慎、理性。下一步,海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制度落实与长效机制建设,切实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