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线索流转推动“三种履职”高效融合
日期:07-05
“真心感谢检察官,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近日,某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近亲属专门来电感谢泰兴市检察院的案件承办人。
该案系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被害人近亲属生活困难,遂将司法救助的监督线索于受案当日进行内部线索流转,控申部门在一周内审查办结了该起司法救助案。
泰兴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一体、综合、能动履职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健全完善内部法律监督线索发现、管理和考核机制,线索流转实施闭环管理,线索移送成案率显著提升。
线索发现机制进一步健全。今年以来,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收到案件卷宗的同时,经常会收到案件管理部门的线索移送表。这得益于案管部门把好线索发现入口关,在受案审查、流程监控、案件评查中主动发现线索。
线索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往该院刑事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其他领域的法律监督线索,主动移送后对线索后续办理情况关注较少,导致部分有价值的法律监督线索流失。为改变此类情况,该院成立案件线索流转研判中心,由案管部门牵头负责,统一管理内部监督线索流转事宜,并建立办案部门联络员、案管部门跟踪督办、院外专家会诊等机制。今年一季度,移送线索已成案15件。
线索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修订积分管理办法,对提供监督线索并成案的干警予以加分。每月对“三种履职”积分情况进行排名,并进行通报。对内部移送线索,如果接收部门认为不能成案,移送人员认为能成案的,赋予其申请自行调查核实权。依托检察绩效奖金,对提供法律监督线索并成案的干警予以适当奖励。 季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