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创业30年,差点毁在‘小节’上,检察机关给企业纠错的机会,现在我们全面加强合规管理,企业效益也更好了。”近日,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商联对涉案企业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访时,公司负责人告诉检察官。
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该公司副总经理李某某安排员工将本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的700个原料包装桶卖给了没有处置资质的废品站。废品站简单清洗后又粉碎出售,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被排到附近农田,造成环境污染。公安机关调查期间,该公司主动缴纳环境损害修复费用,配合完成农田修复。
“涉案公司拥有12项专利技术,产品销售网络覆盖全国20多个省份,现有员工500多人,经营效益较好。如果对其提起公诉,该公司可能面临品牌价值受损、正常经营受阻,甚至可能破产。”办案检察官介绍,2023年3月,经层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同意,决定对该企业进行为期6个月的合规整改,并由第三方组织进行监督评估。
“包装桶处置看起来只是生产流程中的‘小事’,但对于化工企业来说,关乎对危险废物处置是否规范,是不可忽视的细节。”第三方监督评估专家介绍,整改期间,涉案企业完成了包装桶仓库改造升级,完善了管理台账,每一个原料包装桶进入厂区都会被贴上专属二维码,可以扫码溯源,直至按照规定处置完毕。同时,企业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生产经营管理漏洞,开展环保、安全专题培训,员工安全、环保意识明显提升。
2023年11月,考虑涉案企业积极承担环境修复责任,主管人员李某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企业合规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主管人员李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宽缓量刑建议,对涉案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张咏臻 蔡科臣